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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向区议会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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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许智峯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政府向各区议会拨款,供其推行地区小型工程和社区参与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个及本财政年度(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年分别就(i)‍地区小型工程及(ii)‍社区参与计划向每个区议会拨款的金额为何;
 
(二)各区议会所获本财政年度拨款的金额有否在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完结后作出修改;及
 
(三)订定及修改各区议会每年所获拨款额的程序及法理基础为何、哪些政府部门参与作出有关决定,以及它们须否在作出该等决定前谘询区议会及立法会?
 
答覆:
 
主席:
 
  就问题各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i)「地区小型工程计划」
 
  政府自二○○八至○九年度起,在全港十八区推行「地区小型工程计划」,旨在改善全港各区的地区设施、居住环境及卫生情况。这项计划提供拨款,让区议会提出和推行区内的小型工程。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整体拨款分目7016CX「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基本拨款额为每年三亿四千万元。因应个别年度的特殊情况(例如:因天灾影响而须进行额外的重建或维修工程),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会申请增加拨款,有关工程项目与其他小型工程项目同样需经区议会通过。每年的拨款建议会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审批。在财委会通过拨款建议后,民政总署会按各区的人口、面积及社会经济因素等情况分配拨款予各区。
 
  在二○一九至二○年度,「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拨款额为三亿六千万元,当中包括每年三亿四千万元的基本拨款,以及二千万元属一次过的额外款项,用以维修部分因台风「山竹」影响而受损的设施。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至二○一九至二○年度,各区议会所获分配的拨款额列载于附件一。各区议会在二○一九至二○年度所获拨款的金额在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完结后维持不变。
 
(ii)「社区参与计划」
 
  政府每年为区议会提供拨款,用以推行「社区参与计划」,以满足地区的需要。有关计划可包括社区建设活动、地区体育活动、艺术文化节目、绿化活动和义工活动等。区议会负责建议应予推行或资助的活动及审核拨款申请,确保拨款的使用符合地区的需要,令更多社区人士受惠。
 
  在二○一九至二○年度,「社区参与计划」的拨款额为四亿六千一百六十万元。在分配拨款予18区区议会时,民政总署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人口、社会经济情况、地区面积,以及过往使用拨款的模式,并将拟分配予各区的拨款额建议提交民政事务局通过。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至二○一九至二○年度,各区议会所获分配的「社区参与计划」拨款额列载于附件二。各区议会在二○一九至二○年度所获拨款的金额在二○一九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完结后维持不变。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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