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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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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之前说找到6 000个过渡性房屋,距离未来三年10 000个的目标尚欠4 000个。今次有一个大进帐,会不会已经收窄了那个缺口?现在距离10 000个的目标相差多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在十一月举办过渡性房屋的论坛时已经公布,找到的土地可以兴建6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到今天加上会德丰地产借用的土地,我们相信兴建8 000个(单位)是可以的。我们现时跟其他私人发展商正在商讨,很多都有兴趣,我相信是有足够的信心,在未来可以建造10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
 
记者∶有多少间私人发展商说有兴趣?或你认为成数较大的有多少间?或有多少土地可以什么时候得到?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一般公布过渡性房屋的安排,是与私人发展商甚或一些私人的业主达成协议,我们才会公告;第一是基于尊重,第二是希望事情确实了才向各传媒朋友介绍,这样会较为好。我们是跟几个发展商正在商讨,我相信这些借用土地的安排会陆续有来。
 
记者∶有没有机会超额完成?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当然希望超额,我刚才也说了,在当下住在不适切的居所是有接近120 000万户,所以我们说的10 000个(单位)仍然是非常少的数目。如果有更多的私人发展商或业主可以提供闲置的土地或楼房,我们是非常乐意与他们跟进的。
 
记者:未来会不会也有这么大型的、数以千计单位的过渡性房屋项目讨论中?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都有大有小的,希望可以谈得成功。刚才有几位朋友问了些问题,也容许我作一个解释。其实我们做过渡性房屋的规划,和日后地块发展是没有关系的,做完过渡性房屋之后,做任何的发展都需要重新规划和经过城规会(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所以亦要完成所需要的环境评估、交通评估,甚或是其他配套的安排。
 
记者:政府有没有想过怎样避免可能有延后的利益输送?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这我刚才说了,香港政府的土地规管或法规来说,是非常严谨的。每一个项目都有它特定的要求,过渡性房屋,根据城规会的决定,是视为一个经常容许的使用,所以任何过渡性房屋,五年或以下的,是可以无须作一个特殊的申请。当然,如果土地使用有规范的话,我们都需要经过城规会,所以,刚才说了,大埔这块土地亦需要,我们称为Section 16(《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的申请过程。
 
记者:刚刚有提及其实政府有50亿过渡性房屋基金,如果现在如你所说有越来越多发展商愿意参与的时候,有没有机会要「加码」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如果有更多的土地,我们当然愿意去「加码」。房屋在香港当下是市民急切所需的一个服务,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如果有土地,我们会尽可能兴建多些(单位)。如果有需要多些政府资源,我们是愿意提供的。
 
记者:如果是这样的话,即是私人发展商其实是捐了一幅土地,即是正如刚才坚叔(梁志坚)所说,他负责了所有前期的工程,那么政府是否都要有很多金钱上的付出?如果「加码」的话,可以加到多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前期工程的土地平整和规划,因为我们需要时间,我们在立法会仍然未申请到50亿元(拨款)的时候,这些私人发展商主动提出由他们支付这些经费,让项目可以早些开动。当然在完成规划和土地平整之后,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设计、过渡性房屋的结构、用什么方式建设,例如用组装合成建筑方法或者传统方法也是可以的、用钢铁或者混凝土,都是不同的选择,亦都要配合当下地块的地势、环境和附近住户的融和结合。我们不单是为住在过渡性房屋的市民提供一个居所,亦都希望推动社区共融。在公共地方和一些休憩的地方,亦尽可能多做一些,让附近的居民都可以享用这些空间。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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