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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和其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新一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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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开始接受携手扶弱基金(基金)恒常部分第十三轮与基金的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第六轮的申请,欢迎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合资格中小学递交申请。

  政府于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基金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作出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政府至今已注资共12亿元,当中八亿元用作基金恒常部分,扶助弱势社群,而其余四亿元用作专款部分。专款于二○一五年推展以来,透过民商官学四方合作,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

  因应近期经济下滑及其对弱势社群的影响,社署决定把基金资助的上限提升五成,即每个恒常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由港币2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及每个专款项目的基金资助上限由港币300万元提升至450万元,让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学校有更大空间提供服务,让更多弱势人士受益。此外,社署简化了申请表格的填报安排,并附以适当参考资料,以方便申请机构提交申请,加快审批效率。

  社署发言人表示,基金透过过往十二轮恒常部分的拨款申请,共批出超过四亿七千万元配对资金予192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1 600多间商业机构携手为超过一百万名弱势人士提供980项社会福利计划。专款部分的首五轮申请得到各界热烈支持,共批出超过二亿五百万元拨款,以推行309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而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超过300间,惠及超过十万名中小学生。

  两项申请的撮要如下:
 
  恒常部分第十三轮申请 专款部分第六轮申请
合资格申请者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公营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和按位津贴学校,以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项目内容 为弱势社群推行福利项目 为基层家庭的中小学生推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申请须知及表格 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第一阶段)及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第二阶段)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恒常和专款部分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有关基金申请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3468 2718/3468 2711)或电邮至spfd@swd.gov.hk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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