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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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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宣布委任陈静芬资深大律师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任命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陈静芬资深大律师现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有关任期将于同日(十二月十八日)起终止。

  陈静芬资深大律师的简历如下:
   
  陈静芬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九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一九九八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五年完成英国曼彻斯特都会大学法律专业共同试,及在英国中殿律师学院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完成英国大律师公会大律师资格期终考试,并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起私人执业。二○一一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自二○一五年起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本年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任命已经完成。司法机构共作出六项任命。潘兆童法官、吴美玲法官及李运腾法官的任命已于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生效。高浩文法官及杨家雄法官的任命已分别于二○一九年四月二日及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生效。陈静芬资深大律师的任命将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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