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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楼宇安全及复修的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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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今年十月宣布向四项资助计划(即「楼宇更新大行动2.0」、「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额外拨款合共105亿元,以协助更多有需要的业主妥善维修及保养其楼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每项资助计划自推出以来的下述详情:(i)接获及批准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ii)受惠楼宇的数目、(iii)平均每宗获批申请的审批时间,以及(iv)迄今批出的资助总额(以表列出);
 
(二)鉴于有建造业人士关注负责推行该等资助计划的市区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有否足够人手处理及跟进有关申请,政府是否知悉该等机构来年会否(i)增加人手及(ii)就审批时间订定服务承诺;
 
(三)鉴于有一些楼宇欠缺业主立案法团负责统筹申请该等资助计划的工作,以及有不少业主表示不熟悉该等计划的详情,有何新措施鼓励有关业主提出申请,并向他们提供所需协助;及
 
(四)有否评估,市场上有否足够的合资格承办商和工人承造该等资助计划下的楼宇安全及复修工程,以及有何新措施处理人手及技术错配的情况?

答覆:
 
主席:
 
  适时及妥善的楼宇维修保养基本上乃业主责任。然而,有些业主,特别是居于老旧「三无大厦」(注一)的业主,或会缺乏技术知识或经济能力履行有关责任。因此,政府推出各项与楼宇安全及复修相关的资助计划,按计划各自目标协助有需要的业主。政府亦在今年十月十一日宣布向四项现有相关的资助计划注资及作出优化。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截至今年十一月底,相关资助计划接获及批准申请、当中涉及受惠楼宇或升降机,以及已批出的资助额的大约数目载于下表:
 
  接获申请数目 已获批准申请数目 获批准申请中涉及楼宇或升降机数目 已批出的资助额
「楼宇更新大行动2.0」(「行动2.0」) 650 580 480幢楼宇(注二) 未有(注三)
「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 1 200 610 1 400部升降机(注四) 未有(注三)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2 570 1 930 1 950幢楼宇 未有(注三)
「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 35 000 27 100 不适用(注五) 6.9亿元(注六)
   
  至于审批时间,「行动2.0」、「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和「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的首轮申请已结束,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已就相关申请作初步审批,并已致函申请人通知其申请结果及优次。市建局会按申请优次接触申请人,协助他们筹组及进行工程。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为政府现有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的伙伴(注八)。大致上,津贴的申请可于申请人交齐文件及办妥手续后两个月内发放。

(二)推行上述四项计划所需人手由市建局和房协分别负责。市建局和房协均表示以目前情况来看,有足够人手和财政资源应付各项计划的申请。它们亦会不时检视情况,以适时调整相关人手安排。审批各计划申请的处理时间视乎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是否及时和齐全,以及相关手续是否及时办妥等因素,难以一概而论。政府、市建局以及房协会密切注意申请审批时间,如有需要会考虑设下合适而可行的目标审批时间。

(三)为加强对旧楼业主的支援,民政事务总署推行「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委聘物业管理公司,为有需要的旧楼业主,特别是「三无大厦」的业主,免费提供一系列大厦管理专业意见及跟进服务,包括协助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申请相关资助,以及跟进相关的招标事宜。
 
  就「行动2.0」、「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及「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而言,为协助「三无大厦」的业主筹组大厦维修工程以参加该三项计划,市建局委聘了法律顾问协助有关业主查阅其楼宇公契,以了解在没有成立法团的情况下,业主可否根据大厦公契条款,凭业主大会通过有效决议为楼宇公用地方进行维修及改善工程。
   
  此外,为协助一些有意筹组法团的合资格楼宇以法团名义参加上述三项资助计划,考虑到筹组法团往往需时,市建局在处理其申请时亦作特别安排,容许有关业主只需于申请限期前提交文件,以证明其同意申请参加相关资助计划,再在申请限期后的指定期限内补交相关法团会议文件。市建局亦于不同区域伙拍非政府组织,向区内目标楼宇业主介绍上述三项资助详情及为申请提供协助。此外,为鼓励业主筹组法团以进行上述三项资助计划的工程,市建局以其资源设3,000元筹组业主立案法团资助予成功筹组法团的楼宇,以供其支付所需费用。   

(四)政府伙同市建局会分阶段处理「行动2.0」、「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及「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的合资格申请,以免因大量工程需求同时出现而导致工程成本上升。
 
  现时在《建筑物条例》下约有1 600名认可人士、440名注册结构工程师、750个注册一般承建商和超过18 000个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而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约有860个,数目应足够在「行动2.0」、「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及「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下提供各种所需的建筑及消防改善工程服务。
   
  我们亦与建造业议会初步检视了劳工就业情况,考虑到现时私人市场的就业前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预期没有明显的工人短缺。虽然如此,政府亦会与建造业议会密切留意市场的供应,如有需要,会加强相关的工人培训。
   
  至于「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目前市场共有41间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数目应足够承造「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下额外增加的工程。我们估计未来六年升降机行业需要额外增加约360名升降机技工,我们已与建造业议会协作,安排适当的培训计划,吸引更多新血加入升降机行业,从而增加行业的劳动力来处理额外的优化工程。

注一:即无业主立案法团、无业主组织,亦无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楼宇。
 
注二:由于「行动2.0」以大厦公契为申请单位,而个别大厦由多于一份大厦公契厘订业主的权责,故此申请数目比申请涉及的楼宇数目为多。除约480幢楼宇获批成为「行动2.0」的第一类别楼宇外,屋宇署同时亦已挑选约310幢楼宇成为「行动2.0」的第二类别楼宇(注七)。
 
注三:计划的资助按实质完成工程的进度发放予业主。由于计划只于二○一八年七月或以后才接受申请,而相关工程涉及大厦公用部分,业主往往需时统筹,有关计划至今年十一月底未曾向业主发放资助;市建局作为政府有关计划的伙伴会待完成所需程序后发放有关资助。
 
注四:计划以升降机(而非楼宇)为基础发放资助。
 
注五:申请以个人(而非楼宇)为单位。
 
注六:包括已批出及就已获批准申请承诺批出的资助额。
 
注七:第一类别楼宇包括该些业主有意自行为其楼宇筹组至少公用部分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的楼宇,以期符合强制验楼计划规定的楼宇。第二类别楼宇包括该些强制验楼通知仍未遵办、而有关业主亦未能就楼宇公用部分自行筹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的楼宇。屋宇署按「风险为本」的原则主动挑选第二类别楼宇,行使其法定权力聘用顾问及承建商代业主进行所需工程,并于事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合资格业主可申请从「行动2.0」申领的津贴,抵偿工程涉及的全数或部分费用。
 
注八:政府于今年十月宣布优化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并将计划重新命名为「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市建局会伙拍政府推展新计划。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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