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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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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下午(十二月八日)有团体举办「国际人权日游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作以下回应:

  今日的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有大批市民参与,过程大致和平有序。香港市民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亦继续有效。今日的游行,以及过去五年在香港举行的五万次公众集会和游行,正显示市民享有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言论自由。

  在今日游行期间,仍有暴力及违法行为出现,特别是有人针对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进行破坏及纵火。在一个法治社会,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决。任何人对司法机构作出攻击或污蔑,都会对香港法治造成极大伤害,全社会都不会接受,特区政府对此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此外,游行期间有人堵路及破坏商铺和银行,对和平游行的市民构成危险。

  今日有游行人士提出针对警方的指控。我们强调,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秩序。当游行示威活动一如今日的游行般是大致和平有序时,警方是无须使用武力的;但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适当的武力应对及制止暴力行为。警方在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时,均须依法、按现场需要及适当地进行,亦要符合警队内部指引。特区政府不容许警务人员作出违法或违纪的行为,任何人士就警方行动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按既定程序作出投诉。

  特区政府期望与全社会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卫法治、重建社会秩序,并透过对话为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寻找出路。

  我们呼吁在游行后仍在聚集的人士尽快和平散去。
 
2019年12月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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