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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工厂大厦改装作过渡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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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指出,运输及房屋局辖下专责小组会积极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主导和推行的短期措施,以增加过渡性住屋供应;政府又会在重新推出的活化工厦措施下,容许改装整幢工厦为过渡性房屋。此外,行政长官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为免延长申请公屋家庭的轮候时间,暂不会考虑重建高楼龄公共租住屋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专责小组的职能和工作范围为何;当中有否包括谘询相关业界及业主,以及就改装工厦为过渡性房屋向工厦业主提供支援及谘询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检讨关于改装工厦为过渡性房屋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包括订明续期安排及业主按年可获的维修资助,以提高业主改装工厦的意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将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部分工厦改装为过渡性房屋,以暂时安置受重建公共租住屋邨项目影响的居民,使有关项目得以展开;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现就卢伟国议员的提问作综合回应如下:
 
  《2019年施政报告》提出的其中一项房屋措施是在未来三年提供10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以纾缓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恶劣家庭的生活困苦。
 
  运输及房屋局于二○一八年六月成立一个由副局长领导的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专责小组),积极为民间团体提供一站式的项目统筹和专业支援,从倡议、落实、采购、资助等范畴全方位紧密合作,协调不同政策局和部门,协助民间团体依遵行政和法定程序,务求尽快落实项目和开展工程。专责小组亦负责监察各项目的落实及进行情况,确保过程是符合节约、有效益及效率的资源运用原则,务求令资助用得其所,确保项目按照施政方针推展和营运。
 
  过去一年,我们进行了超过一百次与持分者的会议和面谈,当中包括民间团体和其聘任的专业人士、专业学会(如建筑、测量、工程、规划和环境等)、捐款机构、商界及有兴趣改装大厦作过渡性房屋的业主等,就项目的早期建筑设计、环境和交通影响评估、消防和基建设施等向有关政府部门作谘询和协调,务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和尽快获得相关的批核。
 
  专责小组亦召开了六次跨政策局和部门的会议,并且成功拆墙松绑,以及在改装工厦作过渡性房屋提供支援方面取得进展。从建筑方面,因应项目确实存在的规划及设计局限,以务实的态度积极考虑弹性处理《建筑物条例》有关楼宇设计的规定,向此类项目批予豁免或变通,但同时亦会施加补偿措施,以确保不会影响安全及卫生标准;从规划地政方面,城市规划委员会同意如经专责小组统筹,在位于市区及新市镇地区,包括在「商业」、「综合发展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以及「住宅」地带内已作整幢改装的工业大厦,作为期不超过五年的过渡房屋项目,可视为属分区计划大纲图内经常准许的临时用途。而地政总署亦会免收整幢改装工厦作过渡性房屋指定用途的地契豁免书费用及处理申请的行政费用。在限期完结之前,如果业主和民间团体都愿意继续项目,专责小组会积极协助申请延期,将根据提交申请的时间作评估,一般而言,每次租期不超过五年,而往后续期也是每五年一次。
 
  就个别工厦改装作过渡性房屋项目,专责小组正与有关业主和民间团体进行深入研究,但由于项目未到最终决定的阶段,我们不方便公开谈论。当有关项目达成协议,我相信有关团体会适时公布详情。
 
  我们早前获得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支持开立一笔为数50亿元的资助过渡性房屋项目的工程费用计划,工厦改装项目亦包括在其中。在非住宅楼宇改装的每个过渡性房屋单位,资助上限为55万元。我们会尽快向财委会寻求相关的拨款批准,以尽快开展工程。
 
  营运过渡性房屋的民间团体亦可运用租金收入作日常营运开支和维修,以及为住户提供适切支援服务。他们可灵活地按项目的个别情况厘定租金,以确保过渡性房屋的营运达到收支平衡。
 
  现时公营房屋供应严重不足,我们认为适宜作长远建屋的用地应预留作公营房屋发展。房屋委员会正开展研究重建旗下的工厂大厦为公营房屋,特别是增加出租公屋的供应。
 
  事实上过渡性房屋项目是汇聚社会各界的关怀、力量和资源。政府会继续积极推动,与民共议,结合更多政府和社会资源,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以纾缓居住环境恶劣和长时间轮候公屋家庭的压力。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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