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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催泪弹残留物对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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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多次表示,催泪弹的燃烧时间甚短,因此燃烧时产生的氰化物甚少并会很快消散,亦没有文献显示出现过催泪烟引致二恶英中毒的个案。然而,有市民仍担心催泪烟对健康有不良影响,亦有多间位于曾发射大量催泪弹地点附近的中学早前停课,聘请专家到校进行彻底检查及清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否提供检查及清除在学校、医院、长者中心、港铁站等公共设施内催泪弹残留物的服务;若有,由本年六月至今,分别提供了多少次检查及清除服务,并按设施名称列出提供服务日期,以及有否发现催泪弹残留物;若没有提供,会否提供该等服务;
 
(二)政府有否向该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人发出指引,订明在警方发射催泪弹时应作出的预防措施,以及之后应作出的检查及清洁安排,以减少催泪弹残留物对设施使用者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
 
(三)鉴于警方近日在香港理工大学和弥敦道一带发射了大量催泪弹,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香港科学馆和香港历史博物馆的室内空气质素符合安全标准;
 
(四)有何措施协助位于发射了催泪弹地点附近的私人物业(例如商场及屋苑)的业主确保其物业内的空气质素符合安全标准;
 
(五)环境保护署会否派员到警方曾多次发射大量催泪弹的地点(例如香港中文大学校园、弥敦道)采集环境样本,以检测催泪弹所含有毒物质有否在社区残留;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当局就清洁街道或公共屋邨向洁净服务承办商发出的指引,有否订明在发射过催泪弹的地点不应采用会扬起残留微粒的做法(例如使用高压水枪);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民政事务局、发展局、环境局及运输及房屋局,我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一向关注公众地方的环境卫生情况,并提供日常的街道洁净服务。在大型公众活动过后,该署会在路面情况容许下,尽快提供街道洁净服务,并增加清洗受影响街道的次数。
 
  至于非公众地方,则应由场地拥有人/管理人员提供洁净服务。卫生署已发出有关催泪烟的健康资讯,并上载至卫生防护中心网页(www.chp.gov.hk/tc/healthtopics/content/460/102308.html)。有关的健康资讯详列市民在接触催泪烟后的处理方法,以及有关进行清洁的建议程序。
 
  具体而言,清洁催泪烟残留物时,应尽量使用一次性清洁物品,并戴上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口罩、橡胶手套、胶围裙等。受污染的表面一般可使用肥皂水浸湿的布抹,而不应使用热水以免令残留物蒸发。同时,要避免重新扬起残留微粒,因此,不应使用高压水枪及扫把等工具,亦不应使用电风扇。清洁完成后,应把一次性清洁物品妥善包妥后(例如放进密封的胶袋)才弃置。
 
(三)鉴于近期在理工大学校园及周边的突发事故,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早前已在香港科学馆和香港历史博物馆采取措施,包括与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协调,预先关闭冷气机鲜风闸,以减少馆外情况影响馆内的空气质素。两所博物馆在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休馆,康文署在休馆期间清洁场地,以及安排机电署清洗或更换冷气系统隔滤网,确保馆内环境状况适合公众参观,两馆现已重新开放。
 
(四)及(五)催泪烟主要为粒状的物质,由于较空气重,施放后会向下沉降,其残留物沉降后一般会附在地面或物件的表面,不会长期悬浮于空气中,以及其扩散范围有限。
 
  环境保护署分析了自二○一九年六月至今曾施放催泪烟地区附近空气监测站录得的粒子数据,比对在施放催泪烟期间和未施放催泪烟之前附近监测站的粒子浓度,以及比对同期间其他没有施放催泪烟地区监测站的数据。有关分析并没有发现在曾施放催泪烟地区附近的监测站录得的粒子水平出现异常的情况,显示催泪烟并未使到整个地区的悬浮粒子浓度明显增加。然而有个别日子,因有纵火情况,而令附近监测站录得悬浮粒子浓度有数小时上升至高于当天正常水平两倍,显示纵火活动会对附近地区的空气质素造成影响。
 
(六)食环署已向属下员工和洁净服务承办商发出工作指引;房屋署在参考卫生防护中心的资讯后,亦已向洁净服务承办商发出工作指引。指引包括清理化学物品残留物需注意的事项,亦订明清理时切勿使用高压水枪,避免重新扬起残留微粒。此外,食环署员工采用洗街车冲洗街道时,也须将洗街车的辅助引擎关掉或将喷嘴水压调至最低,以免扬起残留微粒。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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