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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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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十二月一日)宣布,再度委任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成员,任期十三个月,由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为配合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之政策目标,政府承诺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提供一些空间,给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连同律政司位于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办公室,该处将成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个法律枢纽。

  由律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于二○一四年十二月成立,考虑在该法律枢纽提供地方的安排,并就相关推行事宜向律政司司长提供意见。

  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关界别的非官方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代表。有鉴于法律枢纽项目的进度,现再度委任委员会成员,任期十三个月,以继续就法律枢纽的推展工作提供意见。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由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主席)
陈泽铭
赖旭辉
李秀恒博士
梁国浩
甘婉玲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建筑署及律政司的代表
 
2019年12月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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