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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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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的任命。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谢伟铨为监管局主席,并委任许智文教授为监管局副主席和周联侨为监管局的新成员。另外,十六名人士获再次委任为监管局成员。所有任命为期三年,由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欢迎上述委任。他亦感谢即将卸任的监管局副主席王国兴和成员伍翠瑶博士在过去任期内作出的卓越贡献。
   
  由十二月一日起,监管局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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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铨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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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智文教授
 
第I类人士(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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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岳忠
吴光铭
谭国荣
黄辉成
甄韦乔博士
 
第II类人士(不属第I类人士的个人,并因具备物业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费者事务方面的经验,而获行政长官认为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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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宇博士
吴韵宜
黄栢欣
 
 
第III类人士(不属第I类人士或第II类人士的个人,而获行政长官认为适合获委任为监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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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恒镔
郑丽琼
周联侨
梁文广
谭领律
易志明
叶兴国
房屋署署长或其代表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监管局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成立的法人团体,其主要职能是透过发牌照予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规管及管制在香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物业管理业专业行事持正,并提高该专业的能力及专业性;及维持和提升物业管理业专业的地位。
 
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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