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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警务人员在公众活动的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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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反修例风波爆发至今已近六个月。据报,部分警务人员处理公众活动时的行为引起市民关注。该等行为包括:向大学及民居发射多枚催泪弹、在非必要情况下枪伤示威者、驾驶电单车撞向示威者、向正在采访的记者发射海绵弹、近距离向旁观市民和记者的脸部喷射胡椒喷雾、喝駡和拘捕旁观市民、拘捕在示威活动现场视察的区议员,以及拘捕送赠衣服和食物等物资的市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今年六月至今,警务人员在公众活动期间分别发射实弹和橡胶子弹的个案详情,包括警务人员数目、发出子弹数目、伤亡人数(按示威者、记者及市民列出分项数字)、伤者受伤的身体部位,以及目前留院人数;
 
(二)由今年六月至今,分别有多少名警务人员因违反或涉嫌违反《警察通例》或武力使用指引被投诉、警告、停止执行前线职务、勒令休假、刑事调查,以及处分;新任警务处处长会否命令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保持克制、严惩违反有关规定的警务人员,以及把警务人员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的案件提交律政司考虑是否提出检控;及
 
(三)鉴于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数月前成立的国际专家小组于本月初表示,监警会的权力及独立调查能力不足,因此有必要加强其取证能力才可完成临时报告,并建议下一步需由独立机构进行更全面调查,政府会否考虑该小组的建议,以及全面公开临时报告?
 
答覆:
 
主席:
 
  市民有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但必须以和平及合法方式进行。警方有法定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回复社会安宁。如果市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警方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力。
 
  自今年六月九日至今,香港发生了共超过900场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当中很多均演变成严重暴力违法行为。在过去五个多月,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胜其数,包括肆意堵路、瘫痪交通、在多处投掷汽油弹和纵火、掷砖、蓄意破坏及焚烧商铺和铁路设施等、疯狂殴打不同意见的市民、严重伤人、暴力袭击警员等。近日,更有大批人士占据大学,进行大肆破坏,偷走危险化学品,在大学内大规模制造汽油弹,以警方为针对目标。为应对及制止暴力行为,警务人员需要使用适当的武力,控制场面,并将暴徒绳之于法,以恢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警方在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时,均须依法、按现场需要及适当地进行,亦要符合警队内部指引。
 
  涂议员问题前言所述的报道,在描述警务人员的行为时,忽视事情的始末,指责是不公平的,我不同意这些不完全反映事实的描述。
 
  事实上,多月来的严重暴力违法活动已造成一位无辜市民被投掷的砖头击中而丧生。自今年六月九‍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大型公众活动中,共有超过2 600人受伤而到公立医院求诊或接受治疗,包括一名被暴徒点燃易燃液体而严重烧伤的受害人。受伤的人士中,超过470位是警务人员,他们的伤势包括刀伤、腐蚀性液体灼伤、骨折、严重烧伤、被弓箭射中受伤等。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严格的指引。警务人员按实际需要,针对违法暴力行为,需使用适当武力以回复社会安宁。警务人员在使用武力前,会在情况许可下尽量向对方发出口头警告,并且在可行范围内,让对方有机会服从警方命令,才使用武力。一般而言,使用的武器都是非致命的装备,如橡胶子弹。就使用实弹枪械,警方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及指引。警务人员在为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可使用实弹枪械。
 
  自今年六月九日起至十一月十二日,警方共使用了约4 800发橡胶子弹,以应对示威者在不同公众活动中的暴力行为。另外,至十一月十八日,警方共在13宗事件中发射了19发实弹,其中九宗涉及一发,两宗涉及两发,两宗涉及三发;有关的警务人员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或/和其他在场人士免受即时生命威胁或如不制止下可能受到的生命威胁。当中有三宗击中涉嫌人,分别在十‍月一日于荃湾击中涉嫌人左肩膀附近、十‍月‍四日于元朗击中涉嫌人左大腿,以及十一‍月‍十一日于西湾河击中涉嫌人右前腹。三名伤者均已出院。警方没有备存问题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警方不容许警务人员作出违法或违纪的行为。如有个别警务人员涉嫌违法或违纪,警方会按既定机制公平调查及积极跟进,不会偏私。
 
  截至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投诉警察课共收到1‍ 261‍宗与自六‍月九日起的大型公众活动有关的投诉。投诉警察课已成立一支26人的专责队伍,跟进有关个案。这些个案目前尚在调查中。投诉警察课并无备存问题要求的分项数字。
             
  警队是专业的部队,一直强调纪律,依法办事,新任警务处处长定必坚定维持这些原则。
 
(三)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即监警会)根据香港法例第604章《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独立运作,履行其法定职能,包括观察、监察和覆检投诉警察课处理和调查须汇报投诉的工作,并就投诉的处理和调查提出建议。监警会亦可在警队采纳的常规或程序中,找出已经或可能会引致须汇报投诉的缺失或不足之处,向警方及/或行政长官提出建议。
 
  因应公众对警方在大型公众活动中的执法行动的关注,监警会成立了专案组和国际专家小组,主动审视六月九日起在本港发生的大型公众活动,以及警方采取的相应行动,并将分阶段向公众公布进展。
 
  今年十一月初,国际专家小组一位成员自行在他的个人社交媒体帐户上载名为《进展报告》的文件。监警会已于十一月十日透过传媒作出声明,指该份文件之前未经监警会委员阅览或审议,监警会对有关分享感到失望。监警会表示,充分察悉文件中提及监警会的法律权力和资源局限性,并一直致力增加所需资源。监警会表示将竭力于原定期内(即二○二○年初),就审视工作向行政长官提交首个阶段性报告及公布详情,报告会涵盖充足事实及初步结论。监警会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会公开,公众届时可详细检视报告。
 
  事实上,监警会有丰富经验处理有关警方的投诉。我们需要给予监警会时间和空间,令其可专注地完成审视工作。政府会全面配合监警会的工作。目前应按现行机制让监警会履行和发挥其法定职能。在有关审视报告公布后,政府会仔细考虑报告所作的建议,以决定合适的处理。
 
  多谢主席。
 
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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