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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公务员违法行为和不当言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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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期,有公务员在网上发表诋毁一国两制言论,亦有公务员因涉嫌参与非法集结而被捕。此外,教育局早前对两名在网上发表仇警言论的教师发出谴责信。有家长认为,该项处分不足以反映该类事件的严重性,因为有关言论可能煽惑学生参与违法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本年六月至今:

(一)收到多少宗关于公务员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力活动,或公开发表诋毁一国两制言论的投诉;就投诉成立的个案所订的处分机制为何,包括在甚么情况下被投诉人会被停职;至今有多少人因该等行为而被停职;及

(二)教育局收到多少宗关于官立学校教师发表仇警或/及煽动性言论的投诉;就投诉成立的个案所订的处分机制为何,包括在甚么情况下被投诉人会被停职;至今有多少人因该等行为而被停职?

答覆:

主席:

  政府对公务员违法是零容忍的。我们不时提醒公务员切勿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对于有个别公务员涉嫌参与非法的公众活动被捕,我们极为关注。政府对违法公务员绝对不会姑息,如公务员参与违法活动被捕后,仍能如常回到岗位继续行使其公职的权力及职能,社会亦难以接受。

  就周浩鼎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后,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由六月至今,公务员事务局收到指称有公务员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力活动,或公开发表诋毁一国两制言论的投诉中,共涉及四十三名公务员。根据既定机制,该些投诉已转交其所属的部门跟进。

  如公务员被调查是否有严重不当行为或干犯刑事罪行,或当局已经或将会对其开展纪律或司法程序时,根据既定机制,当局基于公众利益,会将有关公务员停职。现时遭着令停职的人员只属极少数,绝大部分公务员都是尽忠职守、坚守法治。

  公务员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机制对他们采取纪律行动,绝不姑息纵容。在纪律行动方面,如在调查后当局认爲有证据显示有关公务员有不当行为或被法院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务员,管方会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谴责、严厉谴责、降级、迫令退休或革职等纪律处分。在决定惩罚的轻重时,纪律处分当局会研究有关刑事罪行判案书及判刑,考虑有关不当行为或刑事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同类不当行为或刑事罪行作出的惩罚、任何从宽处理的因素、有关公务员的职级、服务及纪律记录等因素。

(二)由六月至今,教育局共接获四宗个案涉及官立学校教师涉嫌在社交平台发表仇警言论的投诉。若经调查后证实有关的投诉成立及相关人员违反纪律,教育局会考虑该人员所犯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细节,视乎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并根据既定公务员纪律机制,对该人员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如该人员为注册教师,教育局会按照教育条例(279章)相关规定,从注册教师的行为及专业操守角度跟进该个案。

  如有任何刑事法律程序或纪律程序针对有关人员提起,或有关人员的行为正受教育局、廉政公署、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调查,同时教育局认为该员必须停止行使其公职的权力及职能,则该员可被停职。教育局在考虑应否将一名人员停职时,须衡量所指称的不当行为或刑事控罪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该员的不当行为与其职务有否冲突、该员会否再犯相同的过失或罪行、可否作出调职安排等。

  以上所述的投诉当中,一宗已证实不成立,三宗仍在调查中,目前没有相关人员被着令停职。然而,为保障学生利益,在调查进行期间,其中两名公务员教师已被暂时调离官立学校,在局内暂时担任其他工作岗位。
 
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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