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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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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大家都非常关心近日在理工大学及附近一带发生的事,包括警队采取的行动,我在此先讲几句。背景是在过去一周,有激进网民发起所谓「三罢」抗争行动,出现了大规模堵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市民的人身安全,令香港多区满目疮痍。

  我们留意到几间大学成为重灾区,被暴徒占领,有校长对我说,他的校园已经全面失守。校园遭受的破坏程度令人惨不忍睹,相信日后的复修亦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更令人震惊的是大学校园已经变成一个兵工厂,很多武器都是在校园里制造。我知道有一间大学发现了有几千个未使用过的汽油弹;有一些化学实验室里的危险品被偷走;亦有一些大学好像成为一个练兵场,譬如把整个泳池、天台用来训练一些人士怎样进行冲击或袭警的行为。从校长的口中,我亦知道其实并不是所有占领校园的暴徒都是他们的学生,甚至是很少部分才是该校的学生,这情况是非常严重的。过去几日暴徒集中在理工大学,但我亦相信同样的暴徒可能早前出现在其他大学,特别是在中文大学。他们大肆破坏了红磡区和尖沙咀区一带的公共设施,令这两区变为仿如一个战场,红磡海底隧道这条香港交通主动脉亦已经停止营运差不多两星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在这一带破坏的暴徒匿藏在理工大学,警方是需要采取拘捕行动。有关拘捕行动的过程,昨天警方在记者招待会已详细交代,而我知道政务司司长连同三位局长昨日会见传媒时亦已作出了一些回应,我在此想重点讲两个原则。由昨日开始到今早我都与警务处高层──事实上是警务处处长本人,可能大家都留意到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国务院已任命邓炳强先生成为特区新一任警务处处长,所以昨天他尽管是以副处长(行动)的身分,我也不断地与他保持联络。我告诉警队,在一个这么艰难的行动里,我有两个重要原则;他亦与我有默契,他亦同意的──第一,就是必须要和平地解决,我们是非常希望可以和平解决这件事。我为什么要说非常希望?因为主导权不在我们的手上。如果匿藏在理大的暴徒采取非常致命的攻击,我们难以达到和平解决这件事的目标;但到今日为止,我们仍然希望做到和平解决。要和平解决其实并不很困难,我们已经多次预告及呼吁留在理大的人士,只要他们放下手上的武器,只要他们有序地出来,在出来的过程不会使用暴力、按着警方的指示,就可以和平处理。
 
  第二个原则,因为我们知道在理大校园里有部分人士受伤,需要医疗照顾,亦有不少是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所以我与处长的默契是我们必须要以一个更人性化的方法来处理这两批人士离开理大校园。大家看到,受伤人士如果他们致电消防,救护人员会入内帮助他们离开;在昨天下午,亦安排了红十字会的医疗队伍入内为这些受伤人士即时提供治疗和安排他们离开。对待这一类人士,警方是会首要安排他们入院治疗,其后才会跟进,即包括调查或要拘捕。另外一类人士就是未成年人士。未成年人士我们亦是以一个人性化、人道的立场来处理,所以亦透过一些与我们接触、经过我们安排能够入内的中学校长或是教会朋友,亦包括了大家在新闻看到的曾钰成先生、张达明先生或是理大校长,希望去劝喻他们离开校园,亦是安全地离开校园,让他们知道,只要他们不用武器、不用暴力,有序地跟随这些人士或自行走出来,警队对他们的特别安排就只是登记,他们就可以马上离开。当然我们仍然需要保留日后追究的权利,因为在匆忙期间,是很难决定每一位十八岁以下的人士究竟有否触犯刑事罪行。

  这是我已要求警方处理这件事的两大原则。我必须强调,尤其是和平解决的原则,是需要在校园内的人士接受,他们采取主动走出来,就一定不会受到警方的武力应对。

  接着,想说说掌握的最新数字。截至今早──我掌握的数字当然是来自警方的──大约有六百名人士离开理大校园,其中大约二百名是未成年人士、是十八岁以下人士,如我刚才所说,全部都是相对平静、安全地自首,不少亦获得一些校长或其他人士陪同离开校园,我们自己派出的社工亦有提供协助。他们只是被登记了便可以离开;我再强调,并没有即场拘捕,而这已经是一个特别安排,因为在警队进行这个行动时已经说,所有人士都须要面对法律责任,但考虑到特别情况、他们的年纪及我们希望和平处理的目的,我们作了这个不会即场拘捕的决定。至于十八岁以上人士,须要即时拘捕,无论他们是自己自首,或是用某种方法离开时──可能选择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而被警方主动拘捕的,这类大概是四百位。如刚才所说,大约二百位是十八岁以下人士、四百位是十八岁以上人士。

  至于目前在理大的情况──当然情况我们很难完全掌握,因为理大校园都相当大──警方估计应该大约只有一百多人。我们仍然使用我刚才说的那两个原则来处理,希望能够和平解决这件事,亦希望如果在这一百人中,还有一些十八岁以下人士,都是以刚才的方式处理。照我们理解,现时应该还有十多位校长和一些团体代表在内,为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或继续游说他们离开。对剩下这百多位,我们仍然会继续努力寻求其他方法游说,劝喻他们离开理大校园。

记者:想问港澳办出了声明说裁决削弱了管治权以及不符合《基本法》,究竟现时是否正给法庭压力?另外,政府开出了三个区选能够如期举行的条件,但又说红隧短期内不开通,即是区选能否如期举行?最后,想问林太你除了探望中箭的警员外,这阵子你为理工大学示威者或修例风波,你究竟在这几天做过什么?以及为什么推卸责任给其他人?谢谢。

行政长官:我就着理工大学事件的工作,刚才已经给大家一个详细交代。当然大家可以理解,我是很担心的,亦非常关注这件事,很希望这件事能够和平解决。今日我不可以为这件事增加热度,即使我心里很想到现场说服这些学生离开,但我的出现可能只会加强热度,令这件事更难和平处理。我没有停过,一直与警队保持联络,亦清晰表达了我对于这件事该如何处理的立场。因为刚才已经用中、英文说了,我不再重复。

  关于昨日有一个法庭裁决──其实还未去到的,我们留意到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昨天就《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和援引这条条例制订的《禁止蒙面规例》的司法覆核申请颁下了一个裁词。就着这个司法覆核案件,法庭未有作出任何命令,并且指示在明天(十一月二十日)再进行聆讯,所以由于案件尚在进行,现阶段我不适宜作出评论。不过,正如你提出,留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港澳办这两个中央机关都作了一些讲话。目前来说,正如我所说,因为这些讲话都是由这个个案、由这个裁词所引起的,所以我并不适宜进行解释或评论。我只能够说,我尊重这两个机关对于裁决表示严重关注。我亦留意到,特别在港澳办的发言里,他们会继续关注这件案件的后续发展;而在这一刻,正正我们要就这件案件继续作一些后续发展,所以目前来说不能够作一个具体回应。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区选。区选的日子越来越接近,还有五天,全港四百多万市民,本来就可以投票选出十八区区议员继续为市民服务。特区政府一直坚持的立场都是希望能够举办这场这么重要的选举,亦希望这场选举能够在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但恐怕如我刚才所说的那件事,主导权不在特区政府。譬如我说只要是没有暴力、威吓发生,我们当然希望办这场选举,但制造暴力和制造威吓的人不是特区政府。在过去几个月暴徒大肆破坏香港,甚至近日在威吓行动中已经不再是针对警队,亦不是一定再针对政治立场方面,而是差不多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都可以受到威吓,包括一些很热心、自发希望清理一些障碍物的市民,都受到这些暴徒的袭击和威吓。所以昨天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因为已经这么临近十一月二十四日的选举──他是有责任说出现时我们的担忧,及我们要看到在什么情形下,这场选举才可以在我刚才说的条件和环境下进行。今天来说,我们有进行评估,或许由现在开始,每一日我们都会进行评估。我们最能够做的是一个强烈呼吁,这个强烈呼吁就是所有人──暴徒也好,或者一些未必有用暴力的人士也好,必须停止所有暴力威吓的行为,亦必须要停止再去堵塞我们的主要干道或破坏公共交通设施,因为这几个条件都是很重要。如果选民不能够在一个安全环境去投票,便很难做到一个公平、公正的选举。如果完全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我们的票站人员──我们在说的是两万个票站人员──还有这些票站原本设施的看守人员,譬如用了一间学校作投票站,如果校工都不能回校、不能准时回到学校的处所开学校给我们的票站人员入内工作,我们就难办到一场公平、公正的选举。所以在此,目前为止,都是一个最强烈的呼吁,希望透过大家共同努力,可以有机会做到十一月二十四日的区议会选举。多谢你。

记者:林太,想问「紧急法」违宪方面,会否觉得当初推行时想得不够周详,以及正正明日高院会有进一步裁决,现在这时候,法工委及港澳办发表一些评论,是否真的向法庭施压?另外,想问你早前在电台节目说过,你愿意想一些方法支援未成年示威者,现在有一班理工大学的学生是真的自愿行出来,是中学生,你如何支援他们?同时,早前警方说过,所有从理工大学行出来的人都是涉嫌参与暴动罪,你刚才说可能该班中学生亦要再调查他们是否有刑事行为,那么暴动罪这个前提是否不再有?谢谢。

行政长官:关于我们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当日说是一个很困难的决定,当日说的困难是指观感及社会上的接受程度。当日我们有一个清晰的法律基础去动用「紧急法」做这工作;但正如很多例子,基于我们的研究、我们的分析、我们的研判,认为我们有足够法律基础做一件事,但过去这二十多年,在回归以后,都时常受到法律挑战。我们亦不是未输过司法覆核案件,我们每一次都尊重法庭裁决,然后继续以司法程序处理,基本上就是上诉。目前这情况,由于法庭未作出任何命令,言之尚早,我们一定会继续监察这件事,然后采取尊重香港法治的后续工作。至于有关中央机构的评论,刚才已回应,我没有补充。

  支援学生方面,你刚才留意到,我今次与警务处处长有默契如何处理留在理大校园的人士,本来是一视同仁──总之你肯离开,我们都要即时拘捕──但昨天已经用了很人性化、很特殊的安排,就是我们没有即时拘捕任何十八岁以下离开的人士,而是先让他们离开返家。香港很重视司法精神,我们这次止暴工作必须建基于很强的法治,不能够以行政手段凌驾彰显法治的调查及检控工作。正如一些法律专家都说,我们一定要看法律及举证;每一位在今次事件中从理工大学出来的人士,他们结果是否会被检控,同样都会以这态度处理。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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