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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林村放马莆新春市场摊位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开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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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公布,二○二○年大埔林村放马莆新春市场摊位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五)进行公开竞投。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一年一度的大埔林村放马莆新春市场将于明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八日,一连十五天举行。场内共设有二十二个干货摊位及六个湿货摊位,该两种摊位的底价均为六百五十元。
   
  公开竞投将于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大埔太和邨太和邻里社区中心地下礼堂举行,届时将先推出干货摊位进行竞投,接着是湿货摊位。
   
  凡年满十八岁或以上并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均可参与竞投摊位。
   
  投标者可竞投多于一个摊位。投得摊位后,投标者须即时缴付成功出价的款额及亲自以自己名义登记为有关摊位的获许可人,并须即场签署特许协议,否则会丧失获得经营该摊位的权利。
   
  发言人表示,投得摊位的人士须遵守特许协议内所列的全部条款及规定,否则署方有权解除该特许协议,而获许可人须即时将摊位腾空。
   
  为配合保育许愿树计划,经营摊位人士不可以售卖系有任何重物(包括生果)的「宝牒」,违者会被取消有关摊位的特许协议。
   
  新春市场举行前三日(即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一月二十四日)供获许可人搭建摊位,但期间不准营业。政府有权延迟开始日期和缩短特许期(包括搭建摊位和新春市场营业时间),或暂停或取消新春市场的全部或部分,无须交代原因。食环署会把竞投价格(使用费)根据剩余日期按比例无息退还予受影响的摊位获许可人。获许可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均须在政府发出的口头(以新闻发布、公告或其他类似通讯方式)或书面通知指定的时间或之前撤离准用范围。

  食环署提醒摊位获许可人只可在其摊位售卖及推广准售商品,不得使用准用范围作任何其他活动。倘食环署认爲获许可人在场地内为宣传、推广、陈列、展示或售卖准售商品而进行的活动是违法,不道德,或是不符合新春市场的宗旨,食环署有权指示获许可人停止有关活动,而获许可人必须立即遵从署方指示。
   
  摊位获许可人亦须明确同意,不会在准用范围及其附近地方销毁、毁烂或弃置任何未售出的商品。他们须在明年二月八日下午六时前,把整个档架及一切营业工具移离摊位准用范围,并清理所有垃圾、废屑和未售出的商品(不论损毁与否)。
   
  有兴趣竞投人士如欲查询更详细资料,可致电食环署大埔区环境卫生办事处,电话3183 9162或2657 1137。有关公开竞投详情亦已上载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以供查阅。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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