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公园、动植物公园及儿童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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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公园、动植物公园及儿童游乐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一五年、二○一七年及二○一九年,(i)十二岁以下儿童的人口、(ii)公园及动植物公园的总数、(iii)该两类公园的总面积,以及(iv)设于该两类公园内的共融游乐设施数目,并按区议会分区以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地区 | 二○一五 | 二○一七 | 二○一九 | |||||||||
(i) | (ii) | (iii) | (iv) | (i) | (ii) | (iii) | (iv) | (i) | (ii) | (iii) | (iv) | |
总数 |
(二)康文署在二○一四至二○一五、二○一六至二○一七及二○一八至二○一九财政年度,每年分别用于设计、兴建及维修儿童游乐设施的开支,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康文署有否定期检讨提供儿童游乐设施的准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定期作出检讨?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二○一五、二○一七及二○一九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公园及游乐场(包括香港动植物公园)数目、总面积、设有儿童游乐场的场地数目及设有共融游乐设施的场地数目,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载于附件一。康文署并无备存各区十二岁以下人口数目的资料。
(二)儿童游乐设施属于公园及游乐场整体设施的一部分,康文署并无备存设计及建造儿童游乐设施费用的独立数字。有关二○一四至一五、二○一六至一七及二○一八至一九年康文署儿童游乐设施的维修(包括更换游乐设施)费用,按区议会分区划分载于附件二。
(三)在规划游乐设施时,康文署采用「通用游乐」概念,以期提供共融、富趣味性和创意的游乐设施,顾及不同年龄、能力的儿童,以及其家长的需要。在设计个别场地设施时,康文署及相关工程部门会考虑个别场地的地形、面积和实际环境,以及相关区议会的意见等,并会适时检讨儿童游乐设施的使用情况,以进行改善工程。
建筑署就儿童游乐空间设计而进行的顾问研究已经完成,此项顾问研究的目的是为儿童游乐空间制定新的设计指引,从而使香港未来的儿童游乐空间可以在安全的环境下提供富挑战性及趣味性的设施给公众享用。
政府计划于未来五年改造全港超过170个康文署辖下的公共游乐空间。有关计划主要目的是改善儿童游乐场设施,为儿童提供具创意和趣味的游乐空间。而在改造设施的过程中,除了会参考有关顾问研究结果外,康文署亦会鼓励和促进社区参与和共议,以不同方式,例如工作坊、问卷调查等邀请持份者,如场地附近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区议员及相关团体等参与共议,提供意见。康文署会聆听和整合意见,并将可行及合适的设计和设施加入游乐空间内。此外,康文署亦会为游乐空间提供不同程度的挑战和趣味,引入更多大自然元素以提供更具创意、有挑战及趣味性高的游乐空间。
完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2分
香港时间12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