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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驾驶学院元朗分校排放未经妥善处理废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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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驾驶学院元朗分校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至山贝河,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2,000元。香港驾驶学院沙田分校亦曾于去年二月、今年二月及九月因相同罪行被定罪及罚款共36,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年四月收到市民投诉,指香港驾驶学院元朗分校有油污排出,污染环境。环保署派员巡查后发现该校有废水排放到毗连的山贝河,污染河水水质。环保署人员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向经营该分校的「香港驾驶学院元朗分校有限公司」提出检控。

  环保署十分关注香港驾驶学院屡次违规排污情况,并会继续与该公司管理层跟进改善该分校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署方如日后发现该校再次违规排放废水,会考虑对其相关董事提出检控。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违规排放废水进入香港水体即属违法。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犯最高可被处罚款四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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