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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税务宽免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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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欢迎立法会今日(十一月六日)通过《2019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新条例落实政府在二○一九年提出的税务宽免,即宽减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百分之一百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刘怡翔说:「宽免措施有助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税务局稍后发出的税单将反映这税款宽减。」

  税款宽减会在纳税人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纳税人无须就此提出申请。措施将惠及191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以及145 000个须缴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政府在二○一九至二○年度的收入将因而减少207亿元。

  刘怡翔指出,税务局亦设有缓缴安排,若纳税人预计本年度的应课税入息或应评税利润将较上年度下跌超过一成,可按《税务条例》向税务局申请缓缴部分或全数的暂缴税。缓缴安排适用于薪俸税、利得税及物业税。

  申请缓缴暂缴税的程序亦十分简便。就利得税而言,申请人一般只需附上不少于八个月的营运帐目拟本作证明。薪俸税的申请人只需提供估计入息和入息减少的原因(如减薪或失业)即可。纳税人需于缴税限期前28天或在暂缴税缴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14天内(以较迟者为准)透过「税务易」、邮寄或传真以书面提出缓缴申请。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税务局会在接获申请和所需资料后的12个工作天内,告知纳税人有关申请结果。详情可浏览网页(www.gov.hk/tc/residents/taxes/taxfiling/object/provisional.htm)或致电187 8011查询。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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