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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使用紧急救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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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本年六月二十一日全日,有大批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警总),令车辆和人员均不能进出。当天晚上,警总内有人报称不适,并召唤紧急救护服务。警方其后指摘示威者阻塞道路令救援工作受延误。然而,据报警方曾拒绝为已抵达警总附近的救护车开路,又过了很久才打开警总东面入口闸门让救护员进入。此外,经救护车送往急症室的部分人士没有接受诊治便离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警方拒绝为救护车开路;

(二)由救护车抵达警总附近至其接走各报称不适者分别相隔多久;及

(三)有否评估,上述由救护车送往急症室的人士当中,有多少人真正需要接受紧急诊治,以及紧急救护服务有否遭滥用?

答覆:

主席:
  
  六月二十一日早上约十时五十分,有示威者堵塞湾仔夏慤道、军器厂街、告士打道一带,再进一步包围警察总部。示威者的行为严重影响警方的工作,包括警方向市民提供的紧急服务。

  警方当日于中午时分通知文职人员可选择先行离开警察总部,直至下午大约三时三十分,警察总部只剩下东面一个给伤健人士使用的出入口未被示威者堵塞,但其他汽车及行人出入口已被示威者用大量物件堵塞,无法通行。当伤健人士的出入口于下午约四时四十五分亦被堵塞后,仍然身处警察总部的所有员工均无法离开。警方曾多次向示威者要求让路给警察总部的员工离开,但都不成功。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期间,以铁马及杂物堵塞警察总部出入口大闸、向警察总部掷鸡蛋、在外墙涂鸦、用胶纸遮盖设于警察总部外墙的闭路电视,示威者亦向警务人员淋油及以激光射向警务人员的眼睛。

  有被困警察总部的职员,包括孕妇、长期病患者、严重病患者及一些年纪较大的员工其后表示感到身体不适而需要紧急救护服务,警方于当晚约九时三十分召唤紧急救护服务。

  消防处当晚共调派五辆救护车、一辆消防处多用途车,以及一辆快速应变急救车前往警察总部处理紧急救护服务召唤。由于告士打道路面有障碍物及附近街道有大量人群,救护车未能驶近位于告士打道的警察总部西面闸口,而需要停泊在谢斐道及分域街交界。期间,在场救护人员尝试将救护车缓慢驶过示威人群,可惜未能成功。此外,救护人员亦曾经研究移开路上障碍物,但考虑到障碍物的数量及现场情况,认为该做法并不可行。消防处亦曾与警方探讨,利用直升机在警察总部的天台将紧急伤病者送往医院治理的可行性,但经过硏究后认为存在技术及行动安排等限制,不适宜让直升机降落在警察总部的天台将伤者运离。

  首批救护人员连救护车大约于晚上十时三十分到达分域街,但因道路被示威人士严重堵塞,因此救护车无法进入警察总部。救护人员其后大约于晚上十一时十一分,在分域街及谢斐道交界带同抬床及救援装备步行前往警察总部西面闸口。由于西面闸口路面上有大量障碍物,救护人员须改为经过人群步行前往警察总部的东面入口,并约于晚上十一时二十七分抵达东面入口楼梯位置。由于警察总部东面入口的电动闸因示威活动而暂停运作,因此需要时间拿取钥匙以开启有关入口让救护人员进入警察总部去接触伤病者。首批救护人员其后约于晚上十一时五十一分接触到警察总部内的伤病者,并将他们分批送院。

  六月二十一日晚上警察总部内有13名员工身体不适,他们连同两位陪同人员共15人登上救护车,分别送往玛丽医院及律敦治医院。 

  市民有和平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必须守法。堵塞警察总部出入口及恶意阻挠警方员工自由出入,令被困而有需要的警察总部人员延迟获得诊治,严重超越和平表达意见的底线。警方于六月二十一日晚上一直与救护人员透过消防通讯中心进行联系,以令身体不适的警务处员工可尽快获得紧急救护服务,这是警务处照顾员工的应有责任,亦是救护车提供紧急服务的目的。

  市民对社会目前情况的不同意见,决非通过违法行为或暴力所能解决。这四个多月不断升级的暴力事件、纵火及破坏行为更令每一个香港人都感到震惊、焦虑和痛心。我们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要遏止暴力、捍卫法治、恢复秩序和恢复社会安宁。我希望社会各界以对话代替对立,让社会重新前行。

  多谢主席。
 
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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