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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司机走私电子产品及塑胶粒罪成被判入狱二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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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过境司机利用货车走私电子产品及塑胶粒,违反《进出口条例》(《条例》),今日(十月十七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监禁二十六个月。

  海关人员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辆出境货车,在货斗内发现一批未列舱单的电子产品及塑胶粒,估计市值约二千六百万元。该名四十一岁男司机因而被捕。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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