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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区议会选举及香港与内地关系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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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十月十二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是否需要用紧急法押后选举?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区议会选举,我们现正密锣紧鼓筹备,希望可在十一月二十四日顺利举行,做一场公开、公平、诚实的选举。现有的《区议会条例》内有机制处理一些应急情况,包括如社会出现一些骚乱、公开暴力或影响公众安全的情况,而令选举受到骚扰或妨碍时,可按机制押后有关选举,亦有机制说明押后的时间,即须在原本选举日期后的14天内举行。如果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未能举行选举,一月一日后的区议会便有真空期。由于现有的《区议会条例》已有机制处理有关取消选举或押后选举的事情,所以无需亦不会透过「紧急法」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处理。

记者:若有参选人以「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作选举口号,会否被DQ?另外,现时已报名的参选人未被确认资格,例如黄之锋、岑敖晖及被DQ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他们会否大机会被DQ?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什么情况合资格或不合资格,我不会评论。我再重申,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是按照法律规定,法例规定参选人须要签署一项声明,表明他/她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去法庭有几个判例均清楚在判辞中指出,有关要求是参选人的参选要求,这是实质的要求。第二,法律赋予选举主任一个法定的权力和责任去审视和决定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第三,选举主任决定有关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是按法例规定,亦是按参选人所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情况,以及法庭相关的判例作出决定。如果参选人被判定不符合资格,选举主任会将其决定的理据公开,如不满意有关决定,可透过选举呈请机制向法庭提出。过往我们是按此机制处理,往后亦将如此处理。

记者:有建制派参选人反映可否有一个公平的选举,面对办公室被破坏的情况,你刚才提到公布地址有不同,你的考虑为何?有没有其他方案可加强他们的保障?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希望十一月二十四日的区议会选举能顺利举行,这需要一个平和的环境,因此我呼吁各界人士,包括不同政见、不同政治背景、不同政党、不同议员能公开呼吁停止一切暴力,以致我们能有一个平和的环境进行选举,让区议会能继续发挥其功能,让选民能够行使他们的投票权,这是第一点。另外,我们在实务的安排上尽可能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我留意到其中一项,是我们会在十月三十日刊宪,公布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资料,根据法例,是会公布他/她的姓名和主要住址,但我们考虑到社会上有关注,我知道选举管理委员会因此会修订相关规例,透过「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进行,预期在十月三十日刊宪时,公布的是候选人的姓名和他们的地址,而不是他们的住址,希望在这方面能做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记者: 社会上正弥漫着一股严重的仇视内地的情绪,其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是否有失职?有否想过如何改变目前的状况?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负责处理内地与香港的关系。我知道香港与内地的关系,或我们对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沟通,是社会需要面对的问题。我们见到这些现象,刚才你亦已指出。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秉持香港一直以来的核心价值--就是我们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我们拥有充分的言论表达的自由,可以表达不同的意见,但又同时尊重和包容不同的意见。我们能够让持不同意见的人在一个平和的环境下去表达他们的意见。我们必须去持守这种价值。因此,如果我们能保持这心态,愿意去持守这些价值,并透过沟通去了解内地人的想法和情况,同样地,内地人亦去了解香港的情况,去理解「一国两制」的精髓,我相信这对香港的发展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是非常重要的。这是需要全体社会的努力,当然政府有责任去缔造一个环境去促成和推动,以及进行改善有关方面的工作。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10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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