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第一阶段发展计划
********************************
  地政总署今日(九月二十六日)根据相关法例(即《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水污染管制(排污设备)规例》(第358章,附属法例AL)第26条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及《土地征用(管有业权)条例》(第130章)第4条),在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第一阶段工程范围内将予收回的土地上,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便落实该区的发展计划。发展计划包括新发展区的前期及第一期地盘平整以作新市镇发展、粉岭绕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工程。

  政府将收回784幅私人土地(涉及的面积约68公顷)以及被九个坟墓所占用的土地(涉及的面积约752.8平方米)。上述土地将于收回土地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归还政府所有。政府将会向相关的土地业权人提供特惠土地补偿。

  对于工程范围内的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而言,上述的归还日期并不是各个住户及业务经营者须迁出的限期。受影响住户应留意地政总署在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后向每个住户发出的信件内所注明的迁出限期(由二○二○年上半年至二○二二年下半年不等);而地政总署亦会在十月陆续去信受影响的业务经营者确立其迁出限期(由二○二○年上半年至二○二三年上半年不等)。地政总署会在各个住户及业务经营者迁出限期前三个月,再按适用程序另行在相关范围张贴通知。

  受第一阶段工程影响的合资格住户已于七月中旬开始陆续获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编配安置单位,并于近日开始办理入伙手续。申请入住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现有屋邨出租单位的合资格住户,亦已陆续获编配及入住房协屋邨单位。此外,虽然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工程尚未有具体时间表(相信迁出时间会在二○二三年或以后),但受余下阶段工程影响并已提交「自愿提早搬出和交还寮屋构筑物申请」的合资格住户,亦已于八月下旬起陆续收到房委会的配房通知书。

  政府会继续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和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保持紧密沟通,妥善处理他们的补偿及安置事宜。

  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全面落成后,将提供合共约71 800个房屋单位。其中,第一阶段工程将提供约21 000个房屋单位,当中18 000个为公营房屋单位,预计首批私营房屋及公营房屋住户分别可于二○二三/二四及二○二六/二七年入伙。
 
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