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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驾驶学院再次排放超标废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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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驾驶学院沙田小沥源分校再次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至城门河,违反污水排放牌照规定,今日(九月二十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规例》,被判罚款15,000元。该公司亦曾于去年二月及今年二月因相同罪行被定罪及罚款共21,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一直致力打击超标工商业废水污染城门河的问题。署方执法人员今年三月到香港驾驶学院的小沥源分校作重点巡查时,发现该校有浑浊及带有臭味的废水排出,经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门河,污染河水水质。执法人员抽取废水样本化验,结果证实其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浓度分别超出法定排放上限1.75倍及2.1倍。经搜证后,环保署按《水污染管制(一般)规例》检控有关污水排放牌照持有人──香港驾驶学院有限公司。环保署已提醒涉事公司董事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会积极与该公司管理层探讨改善该校污水处理系统的方案,以遏止该校排放超标废水的情况。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污水排放牌照持有人,包括处所占用人或营运公司,必须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作,并严格遵守污水排放牌照订明的规定,以保护水体环境。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污水排放牌照规定的工商业废水至公用污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违例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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