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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组织和亚太反洗钱组织赞扬金管局和银行业在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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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和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亚太反洗钱组织)分别是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全球标准制定者和区域机构,今日(九月四日)发表了就香港进行的成员相互评估报告。整体而言,香港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获评为合规而有效,令香港成为亚太区内首个成功通过特别组织今轮审核的成员地区。
 
  报告肯定了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风险为本的监管[1]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并对香港整体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重大贡献。报告也赞扬金管局和银行对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有良好理解,并采用了专业和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及实施了与银行业获评估为最高风险水平相称的预防措施。
 
  报告的正面评估结果反映了金管局持续致力与银行业及各持分者紧密合作,妥善管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2]地位所带来的高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其中银行业扮演着重要的把关角色。报告亦建议需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领域,这将有助制定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金管局会继续与银行业及储值支付工具业界紧密合作及适当跟进报告的建议,尤其是我们就一些建议已经作出回应,例如在二○一九年七月公布了就储值支付工具业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最新风险评估。
 
  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表示:「我欢迎特别组织的报告肯定了金管局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进行风险为本的的监管是有效的,并符合国际标准。报告的正面评估结果反映了香港银行业和金管局多年来在这方面投放大量的资源和工作。我们会在未来与银行业和各持分者紧密合作,致力使香港持续符合国际标准以及应对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变化。」
 
  该报告可在www.fatf-gafi.org/publications/mutualevaluations/documents/mer-hong-kong-2019.html 找到。


[1]有关金管局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风险为本的监管的更多资料,可参阅监管政策手册:AML-1「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方法」(认可机构适用),及通告:「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政策及监管方法」(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适用)。

[2]参阅二○一八年四月发布的香港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
 
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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