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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德建筑地盘总承建商及分判商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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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德一住宅建筑地盘的总承建商「泰升地基土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分判商「杰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筑噪音许可证的规定,于晚间使用未经批准的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60,000元。

  启德发展区内的新屋苑近年陆续落成及入伙,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按《噪音管制条例》规定,严格监管区内的建筑工程,以免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署方本年一月接获市民投诉,指启德发展区内一建筑地盘于晚间进行工程造成噪音滋扰。执法人员随即于二月初突击巡查,发现上述地盘正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及混凝土泵车等进行发出高噪音的工程,至晚上约八时仍未停止,而该建筑地盘领有的许可证只容许其在晚间使用较宁静的机动设备。环保署随即吊销该地盘的许可证,并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涉案的总承建商「泰升地基土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判商「杰记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建筑承建商应尽量安排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建筑工程,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滋扰。建筑承建商如有必要在限制时段(即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期的任何时段)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证,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筑承建商在施工时,亦只可在许可证规定的时段内使用列明的机动设备及必须采取消减噪音措施,否则即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其后再被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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