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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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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十八日)到访上海前在香港国际机场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早晨各位,香港现时面对一个艰难的时期,我们再次重申,希望社会尽快停止所有暴力,尽快回复安宁,让社会秩序得以恢复。在这个时期,律政司的同事,除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外,亦不断努力加把劲推广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希望令香港的竞争力增强,令我们的法律服务有更好的发展。

  这次到访上海,主要除了会见上海相关的政府官员外,我们亦会特别做两件事。第一,推广一个律政司创造的品牌,就是「调解为先」承诺书系列活动,希望其他地方的企业可以先考虑用调解来处理其纠纷。第二,我们特别推广香港的海事法律和仲裁服务。香港成立了香港海事仲裁小组,希望他们的服务在上海的航运界更加得到认识,所以我们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会面,希望他们更了解我们这方面的工作。

  我亦藉此机会跟大家谈一谈近期事情的两点,第一是就检控时间的相关事情。我在此再重申,当我们进行检控工作时,我们要分清楚一个重点,在调查方面首先要由执法机关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有需要时会交予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调查时间的长短和检控工作时间的长短,视乎很多事情而定,例如证据的充足度、证据有多少,或案件的复杂程度等。例如涉案人士如果即场被捕,或是事后才找到这位人士,时间上大家也可以理解到会有差距。

  第二点我想在此谈一谈的,是最近有提及关于律政司司长的身分进行检控会否有角色冲突。我强调,律政司内,包括我本人、刑事检控专员和其他同事,进行检控工作时,均不会考虑涉案人士背后政治原因,或其政治立场。无论他是甚么立场、甚么背景也是一视同仁地处理,我们所考虑的是该人是否违反香港的法例、证据是否足够、相关的法律如何适用,以及《检控守则》的安排,是否能够达至一个合理定罪的机会,但并不会理会该人士支持或反对政府的某些政策,因为这完全不是进行检控决定的一个考虑因素,多谢大家。

记者:有行政会议成员提出,可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应对香港现时的情况,你会否觉得这是一个选项?

律政司司长:香港警方有能力处理现时的情形,我再强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会向暴力说不,让社会尽快回复安宁。

记者:曾有一群检控人员一起向你发出公开信,觉得你在处理这些事情,都是主要以政治考虑,甚至指你向行政长官「叩头」,你如何回应?

律政司司长:多谢你问这一条题目。在律政司作出的检控工作,包括我本人在内,都完全按照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和其他检控工作,所以绝无向任何人「叩头」,亦绝无受到任何压力,因为我们的工作就是这些工作,所以多谢你提出这个题目,让我有机会在此再次澄清。

记者:外界质疑元朗白衣人事件至今仍未有人被检控,但其他示威者则被控暴动罪,而且程序很快,其实律政司的检控程序是如何决定优次?另外,今日会再有民阵集会,是否担心会再次演变成警民冲突?现在民间的声音或诉求都很清楚,政府是否还听不清楚民意?若听到的话,为何不做?

律政司司长:关于第一条题目,我不会就任何个案的调查或检控决定的进度,作任何评论,但每一宗案件都可能有其复杂性,其搜证时间长短、证据多少,都会影响作出决定的时间和可以何时完成,正如我刚才所说,所以要考虑执法和作出检控决定工作的不同情况。

  第二条问题,关于今日的集会,我再一次呼吁各位,参加集会希望用和平和理性的方法参与,千万不要使用任何暴力,亦希望别让社会秩序再次混乱,所以希望我们做好守法市民的工作。

  最后一条,关于社会的诉求,其实行政长官已谈及很多次,她已尽量回应了政府对于社会诉求的回应,可能在回应的时候,未能完全满足某些人的希望或意愿,但政府作出决定时,需要考虑很多不同声音和不同因素,作出决定。虽然政府已作回应,但我们仍然继续努力听取各位市民的意见,希望可以就我们将来的工作,都可以做好些和更贴近民意,所以就这点我很感谢各位的提问。
 
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2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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