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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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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九日)公布,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朱擎知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执行董事,担任营运总监一职。朱擎知的任期由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至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止,为期三年,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说:「朱先生是金融服务界资深专业人士。他在推动金融界大型策略性项目方面成绩卓越。我有信心朱先生能发挥所长,胜任营运总监一职。」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
 
2019年8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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