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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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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大仙一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肆名为「文记粉面茶餐厅」,位于黄大仙慈云山毓华里29号地下,由今日(八月八日)至八月二十一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食肆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五月及六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一万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食肆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食肆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于今年三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二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食肆今年五月至六月期间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2019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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