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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及屯门两间塑胶回收场因违反噪音及空气管制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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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瀚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香港宝德来资源回收企业有限公司分别因其在元朗及屯门营运的塑胶回收场,发出过量噪音及持续排放黑烟滋扰附近居民,先后于七月十六日及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及《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合共被判罚款11,000元。

  鉴于近期针对新界露天塑胶回收场污染的投诉有所增加,部分工场环保设备不足、厂房运作欠佳或机械缺乏保养等问题,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遂加强对该类回收场的执法巡查。署方执法人员于本年一月的行动中,发现两间塑胶回收场违反污染管制条例,经搜证后向相关营运公司提出检控。 当中,瀚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元朗山下村的回收场,厂房隔音设备不足,产生噪音超出法定水平,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而香港宝德来资源回收企业有限公司位于屯门蓝地的回收场,其柴油发电机运作不良,烟囱持续排放黑烟,违反《空气污染管制(烟雾)规例》。除上述两宗被定罪的案件外,尚有两宗涉及塑胶回收场的同类案件正在法院排期审讯中。此外,环保署亦已向另外九间塑胶回收场发出消减通知书,要求在法定期限前改善其噪音或废气排放,并会继续跟进有关工场,对违规者采取检控行动。

  发言人提醒塑胶回收场经营者,必须妥善设计厂房及安装合适和有效的噪音及空气污染控制设备,以减低噪音及空气污染物排放,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作定期检查及维修。环保署除与回收基金秘书处合作举办「塑胶回收再造」环保须知简介会及制备环保作业单张(附件),向业界讲解塑胶回收的相关环保事宜外,亦会持续加强执法,以杜绝违规行为。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任何人如不遵从消减通知书所载的规定,即属违法。首次定罪,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二十万元。违反《空气污染管制(烟雾)规例》,首次定罪,可处罚款二万元;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二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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