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卫生署采取联合行动打击冒牌疫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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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早前接获投诉,指有医务中心使用怀疑有问题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又称子宫颈癌疫苗),并可能涉及冒牌货,因而转介海关。海关在商标持有人协助下进行初步调查后,于七月十日与卫生署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搜查一间位于观塘区商业大厦内的医务中心,检获该批怀疑冒牌及含有第1部毒药的疫苗。
一名四十九岁的医务中心男董事及一名三十三岁的男职员被捕。
海关及卫生署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监督关建强及卫生署总药剂师陈诗涛今日(七月十二日)在记者会表示,海关及卫生署会继续加强执法,遏止应用冒牌疫苗的活动。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小心选择信誉良好的医务中心,如怀疑疫苗是冒牌货,应先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询。同时,海关亦提醒医务中心于采购疫苗时应小心谨慎,管有冒牌物品作任何商业用途属严重罪行,须负上刑责。
卫生署呼吁市民若接种子宫颈癌疫苗后有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子宫颈癌疫苗接种的主要对象应为九至十四岁仍未性活跃的青少年女性。市民如有怀疑是否需要接种或补打相关疫苗,应谘询医护人员意见。此外,注册医护人员亦应只向持牌药物批发商购买已注册的药剂制品。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此外,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完
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10分
香港时间20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