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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会公布大学问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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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发出: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公布与各教资会资助大学签订的2019-22三年期大学问责协议。这些协议由教资会主席唐家成、教资会秘书长邓特抗教授,以及各教资会资助大学校董会/校务委员会主席及校长签署。
 
  唐家成说:「大学在我们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教资会因此一直非常重视大学有稳健的管治。我很高兴签署首份大学问责协议。这份协议展示了教资会及教资会资助大学的共同努力,提升大学在培育青年人方面的问责性及透明度,并推动大学继续精益求精。」  
 
  根据《香港教资会资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报告(管治报告)的主要建议,教资会自二○一六年起,三年内与大学进行多轮磋商,最终制定协议。每份协议除了载列各项与公帑资助有关的职责和责任外,亦载有各种表现指标,包括适用于衡量整个界别的标准和院校因应其个别情况自行制定的主要表现指标。两者涵盖五个主要范畴:(1)学生体验教与学的质素;(2)研究表现及研究生体验的质素;(3)知识转移及公众参与;(4)加强国际化;及(5)院校财务及可持续发展。在院校自主的原则下,这些表现指标有助教资会根据大学本身订立的目标而评估其表现。
 
  唐家成强调,教资会资助界别有优良的国际声誉,有效的院校管治和对公众问责的安排,可进一步巩固公众信心,有助确保教资会资助界别可持续发展。
 
  唐家成续说:「我要感谢各大学、校董会/校务委员会及管理团队大力支持教资会制订协议和提供宝贵意见。各大学与教资会之间持续而建设性的对话,令商定协议的过程更见顺畅。我相信我们已共同迈出重要一步,协助我们的界别续创佳绩,从而有助香港可持续发展。最后,我要感谢管治报告的作者Howard Newby爵士,领导落实管治报告建议工作小组并制定协议。」
 
  协议对2019-22三年期拨款的规划工作不可或缺,教资会将与各大学紧密合作,根据未来发展和运作经验,检视协议的推行情况。协议会根据累积的经验改进,以作为强化的管治框架。
 
  各协议已上载教资会网页(www.ugc.edu.hk/big5/ugc/activity/university_acc_agree.html)。
 
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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