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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绩效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答覆:
 
问题:
 
  近年,投资者越趋重视企业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方面的绩效。据报,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及标普全球评级已分别推出ESG评级及ESG评估,并于企业的信誉评估中加入ESG准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促请相关机构尽快推出上市公司ESG指数或ESG评估,以顺应国际趋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何具体措施鼓励上市公司改善其ESG绩效,及验证上市公司披露的ESG资料的可信程度;及
 
(三)会否要求监管机构对ESG绩效持续欠佳的上市公司作出谴责及采取行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近年,世界各地的企业和投资者越趋重视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管治,即ESG方面的标准,并认同须妥善处理企业在这些方面的风险与机遇,以提升企业的整体运作及表现。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亦一直紧随国际间就企业在ESG方面的标准及要求发展。我们致力鼓励企业提升它们在就这些方面的工作,并期望透过对上市公司在这范畴上的披露要求,从而提升它们这些方面工作的水平。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早在二○一三年已推出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框架,并要求它们每年汇报在ESG方面的工作。联交所并一直因应市场发展,在过去数年间不时检讨并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提升上市公司的ESG报告水平。
 
  联交所在今年五月发表了有关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谘询文件,建议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ESG方面的汇报责任。此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二○一八年九月公布其绿色金融策略框架,透过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开拓更多样化的绿色投资机会。
 
  我们就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因应越来越多投资者重视上市公司在ESG方面的表现,我们留意到国际间的指数编制公司及评级机构都陆续推出与这些方面表现的评估指数。在香港而言,恒生指数公司已在二○一○年七月推出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系列,并刚在二○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推出恒指ESG指数。该指数参照香港品质保证局对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评级之结果,厘订上市公司占指数的比重,有助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参考基准,便利他们投资于ESG方面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香港品质保证局对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评级根据公司在企业管治、环境、社区参与和发展、消费者议题等七个核心指标的表现衡量。每间被评级的合资格公司将获得一个分数(0至100)及评级(D至AAA),以评核它的整体表现。
 
  政府会继续透过联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就ESG方面作更全面披露,让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有更客观及准确的基础评估上市公司在此范畴的表现。
 
(二)联交所一直透过要求上市公司须就它们在ESG水平的工作作出披露,从而推动它们提升这方面的表现。联交所刚在五月发表的谘询文件亦继续循此方向鼓励及要求上市公司改善它们在这范畴的绩效。
 
  《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其披露的资料(包括ESG报告)真确无误,否则将被视作违反《上市规则》的一般披露责任,可被处以公开谴责、停牌、除牌等纪律处分。联交所会就上市公司的ESG报告作抽查,以了解上市公司的合规情况并就不足之处发出报告及提供指引。此外,联交所亦在今年五月发表的谘询文件中建议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就其ESG报告寻求独立验证,以加强披露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的可信性。
 
  除了制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外,联交所为上市公司提供网上培训,协助它们了解公司领导层在ESG工作上扮演的角色、ESG报告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准备合适的报告等。这有助上市公司改善其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
 
(三)《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按《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规定发表ESG报告。根据现行制度,联交所及监管机构不会就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的主要范畴及关键绩效指标方面的表现作出惩处,但上市公司必须确保该报告的资料真确无误,否则将被视作违反《上市规则》的一般披露责任,可被处以相关罚则(如被公开谴责、停牌、除牌等)。据我们理解,现时海外市场没有就上市公司的ESG工作绩效不佳而设立谴责机制。投资者可因应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资料及参考相关评级机构或指数编制公司的评级以作出投资决定。
 
  多谢主席。
 
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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