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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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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已再度委任蓝玉权及邵蓓兰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有关委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5条作出,为期兩年,由二○一九年七日一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说:「蓝先生和邵女士在金融服务界经验丰富。我们相信他们将能继续在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提出宝贵意見。」

  风险管理委员会自二○○○年三月成立,其法定职能是就有关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制订政策方案,以呈交香港交易所董事局考虑。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由香港交易所主席史美伦出任。其他现任成员为陈子政、马雪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及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主席。
 
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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