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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收集商及非法回收商违规处理废偈油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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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无牌收集商将违法收集的废偈油运至慈云山一间非法回收商作处置,涉案的收集商及回收商今日(六月二十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共被判罚款2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十二月的执法行动中,截获一名无牌收集商利用货车将从多间车房收集得来,共约一千公升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运到慈云山翠凤街的颜记石油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内发现另有约六百公升废偈油及一些混合及搅拌工具,调查证实该公司非法将废油混合其他石油制品再加工后转售图利。经搜证后,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该无牌收集商及颜记石油有限公司提出检控。环保署执法人员近日再到该公司巡查,店内已没有处置、贮存废偈油或其他化学废物,相信署方的打击行动已收阻吓作用。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车辆维修工场所产生的废偈油属化学废物,含多种有害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会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发言人提醒所有车房营运者及车辆维修业人士,须按《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妥善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而废物收集商亦必须将废物运往持牌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任何人士无牌收集或处置(包括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化学废物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覧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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