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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处澄清没有选民因换领新智能身份证失去选民登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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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网上流传及有报章报导因入境事务处换领新智能身份证的电脑系统出现问题,而令部分选民失去其选民登记资格,选举事务处作出以下澄清。

(一)选举事务处确定并没有选民因换领新智能身份证而失去选民登记身分。

(二)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共有约28万名选民在更换新智能身份证时,授权入境事务处将其填报的资料转交予选举事务处作修订选民登记册的用途。选举事务处于六月三日接获通知,由于入境事务处电脑系统出现技术性问题,导致该处只能把当中五万名选民的资料交予选举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其后于六月五日向选举事务处转交余下约23万名选民的资料。

(三)选举事务处正全面核对由入境事务处转交的资料,如发现所得的资料与有关选民于选民登记册内的资料不同,选举事务处会以不同的途径联络有关选民(包括以信件、电话或电邮等方式),以查核及更新该选民于选民登记册的登记资料。有关工作在进行中。选举事务处重申绝对不会单方面取消已登记选民的登记身分。截至二○一九年六月十七日,选举事务处已完成核对约二万名选民的资料,并发现当中有约一成选民的住址资料需要更新。选民如对其选民登记状况有怀疑可随时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核实其登记状况及资料。如有需要,选民可向选举事务处查询。

(四)选举事务处呼吁选民在收到选举事务处的信件要求更新住址资料时,应按信件的指示早日回覆及提供所需文件。选举事务处亦会提示及协助受影响的选民于二○一九年八月一日至二十五日(即由发表临时选民登记册至公众查阅期完结)期间处理更改其登记住址的要求,以便赶及更新其于正式选民登记册内的资料作今年区议会选举之用。但即使未及更新住址,受影响的选民仍可于原有地址所属的选区投票。

  选举事务处高度重视选民登记资料的准确度和完整性。选举事务处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提醒现有选民更新其登记资料,以及申请更改登记住址时须提交住址证明,并透过多元化的宣传措施,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
 
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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