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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建筑地盘承建商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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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位于东涌迎禧路一个兴建资助出售房屋的地盘工程承建商,因违规在晚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今日(六月十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款50,000元。

  去年六月,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收到市民及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指东涌迎禧路一个建筑地盘于晚间进行建筑工程,发出的噪音滋扰附近居民。环保署调查后证实,该地盘承建商在未领有有效建筑噪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晚上七时至午夜期间,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及流动起重机等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根据《噪音管制条例》检控该地盘的工程承建商。

  《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环保署发言人强调,为避免建筑工程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承建商必须妥善安排工序,尽量安排工程在平日的日间时段进行。根据《噪音管制条例》,承建商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得在平日下午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在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一般建筑工程。任何人违反规定,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如持续违法,每日最高可处罚款二万元。
 
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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