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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防治虫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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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防治虫鼠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八年至今,每年有关政府部门在每个区议会分区内进行防治鼠患工作的以下详情:(i)在建筑物内放置有毒鼠饵的次数、(ii)使用捕鼠器的次数、(iii)收集到的死鼠及捕获的活鼠数目、(iv)堵塞鼠洞的数目、(v)进行鼠患调查的次数、(vi)接获关于鼠患的投诉数目,以及(vii)录得的鼠患参考指数;及
 
(二)由二○○八至二○○九财政年度至今,每年有关政府部门分别进行(a)防治害虫及(b)防治鼠患工作的以下详情:(i)开支总额、(ii)负责有关工作的公务员人手编制和员工开支,以及(iii)外判服务合约的总值和负责有关工作的外判员工总数?
 
答覆:
 
主席: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自二○○八年起进行的防治虫鼠和防治鼠患工作的有关资料载于附件一和附件二。
 
  除了食环署以外,多个政府部门亦有在他们负责的处所范围进行有关工作,我们并没有备存整全的资料。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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