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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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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尹兆坚议员动议「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要重申,特区政府严正反对尹兆坚议员「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的动议,以及毛孟静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我现在重点回应议员在辩论中的言论或者歪论。
 
(一)《逃犯条例》修订
 
  首先,我衷心感谢刚才有不少议员发言,强烈反对原动议及修正案,明确支持修订《逃犯条例》,堵塞漏洞,打击严重罪行,彰显公义和法治,保障社会安全,以免香港成为逃犯的窝藏地。我同时感激不少议员正面评价现任行政长官的政绩,肯定她的努力和承担,还行政长官、现届政府问责班子及公务员团队一个公道。
 
  另一方面,我亦一再强调,一如其他修例工作一样,修订《逃犯条例》是由特区政府主导,完全无政治目的,亦没有隐藏议程,更不是为内地度身订造,不是政治任务。我们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要维护法治、彰显公义、打击逃犯,确保我们的香港为安全城市。在过程中,我们会确保机制有全面和有效的保障及关卡,亦会严谨把关,因此奉公守法的市民绝对可以放心,不应该被谣言误导。
 
  由于《逃犯条例》草案内容比较复杂,事实上一般人的确是不容易完全掌握其内容。而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过去数星期,大家都知道,失去其正常功能,令政府失去一个恒之有效、公开和透明的三方平台,让政府有机会好好地与议员深入地互动、交流和讨论、澄清误解、增加了解及释除疑虑,进一步扫除不必要的恐惧,这个机会是没有了。其间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士在香港及海外发表很多夸张失实的言论和误导的讲话,甚至散播恐惧,导致香港以至国际社会产生不少误解和忧虑,甚至有些无理的批评及指控,这是很不幸的事。
 
  主席,让我在此就四点扼要地回应。第一,有议员批评中央政府介入修订,是干预香港、破坏「一国两制」。我们绝对不认同这说法。事实上,中央政府对于今次特区修改法例的关心和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中央政府一直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坚实地彰显法治,并可有效地配合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联合打击严重罪行,当中包括内地、澳门及台湾。 
 
  第二点,我想澄清、要很清晰地指出,有议员提到现行的《逃犯条例》排除了内地是刻意保留所谓的「防火墙」而非漏洞,我要郑重澄清这说法完全不是事实。如果大家有留意的话,较早前我们的同事和行政长官都说过,在回归前,当时订立《逃犯条例》的目的,就是要把当时港英年代沿用的法例作出本地化立法,以设立适当的法律架构,令到香港回归后有一条可以应用的本地法例作为移交及与其他地方磋商移交安排的一个基础。如果大家有时间的话可以上网或者看看立法会图书馆的一九九六年十月《逃犯条例》立法局参考资料摘要——这里很清楚地说明。

  由于当时移交逃犯的安排并不包括中国在内,因此,《逃犯条例》并不适用于香港和中国其他部分之间的移交逃犯要求。这个安排反映条例本地化的目的,而不是刻意把中国剔除以保障港人的人权,这一点一定要以正视听。

  第二点我要澄清的,有议员提及和提出质疑,很多都是引述路透社的一篇报道,质疑法院把关的角色和能力。我要一再强调,这个移交程序由法庭和行政机关「双重把关」,香港的法庭公正、独立、不受政治影响,是移交程序的一个重要的把关者。事实上,香港法院过去二十二年来,曾处理不少移交逃犯的案件,一直运作良好,法院已有丰富经验,因此我们要信任法官的专业能力。再者,就是《基本法》八十五条清楚说,让我原文读出来,很清楚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我强调「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一点很清晰说明我们的司法独立,法院是完全独立不受干涉。

  贸然指摘我们法院把关不力或怀疑他们的能力,是对我们的司法机构不尊重,亦是严重地误导我们的市民。法庭考虑移交案件时一定要确保申请的请求是完全符合法例和相关安排下的规定和个人权利的保障。事实上,香港法院曾经因为证据不足拒绝申请引渡的个案,这是有先例的。

  第四点,这是最后一点我想为这个议题澄清的,就是关于大家怀疑表面证供的问题。所谓证据充分是指有足以指证逃犯犯罪的表面证供,而这些证供必须充分足以把这名涉案人士交付给高等法院原讼庭进行审讯,这一点很重要。即是说所提出的证据如果获得接纳,一个合理的陪审团在适当合法的引导下,可以基于这证据把逃犯定罪,而裁定表面证供成立背后有一套有法律的原则和有案例可依循。事实上,香港所采用表面证据的要求是引渡法中一个最严格的举证规定。

  主席,我们会继续努力不懈,加大力度向社会不同团体解说《逃犯条例》草案,以正视听,使我们本港的市民、商界、国际社会更明白其内容,消除各方不必要的疑虑,解除他们对很多问题的疑惑。事实上,过去两、三个星期,政府的问责团队,包括我本人在内很主动跟不同团体、商会接触。我告诉大家,他们初步的反应相当正面。经过我们详细解释,很多商会,包括外国的商会都明白到整件事,有些更认同这做法,认为是一个恰当的做法。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在五月二十四日的会议上,已同意将草案直接提交到六月十二日的立法会恢复二读。我们在辩论期间一定会进一步努力、用心解释草案的内容,特别是有关机制设有多层程序及司法上的关卡,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政府亦会全力,我们强调会配合立法会的安排,出席保安事务委员会加开的特别会议,争分夺秒、抓紧每一个机会与议员互动、交流、向社会解说。政府期望立法会能作理性务实的讨论。

  主席,让我在这里重申,条例草案清晰说明「八不移交」、「九罪剔除」及「三重关卡」的有效保障,这是我自己用的词汇。特区政府会严谨把关、打击逃犯、彰显公义、巩固法治。
 
(二)其他施政范畴
 
  正如我的开场发言指出,现届政府在行政长官领导下,整个问责团队和公务员队伍一直尽心尽力、全心全意服务市民,在推动经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向上流动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夫,亦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刚才有议员取笑我用的例子,政府、行政长官迅速回应改善公厕的卫生水平的诉求,作为一个关心民生事项的例子。事实上,我觉得很奇怪,因为这些议员一定「坚离地」、脱离现实、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因为厕所的清洁问题困扰社会多年,不但基层市民,游客也一样,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民生无小事」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着,议员为民服务不能够说只理大事,小事不理。
 
结言
 
  主席,我要指出,在林郑月娥行政长官领导下,本届特区政府以良好管治为基础,我们虚心聆听议员基于事实、具建设性的批评及意见。然而,对于人身攻击,散播不实谣言的说法,我们一定要严厉驳斥。议员以不信任动议作为一种政治表态,否定行政长官尽心尽力服务香港的承担,罔顾她领导的本届政府的问责团队和公务人员同事各方面的努力,以及各方面工作的成果,令人深表遗憾。这些批评对我们香港民生、经济发展全无助益。
 
  我希望今日这个同类辩论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好让行政长官可以和我们政府团队集中精力,聚焦面对新挑战。我们相信、有信心只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立法会同心协力,香港会是一个富公义、有法治、享文明、安全、富足、仁爱和有良好管治、具发展潜力的国际大都会。在行政长官领导下,特区政府会继续,以「关心」、「聆听」、「行动」与广大市民互动、协作、同行,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并致力维护本港法治、司法独立、人权及自由,这些是香港赖以成功的核心价值,我们一定会捍卫这些价值,建设更美好的香港。
 
  主席,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议员反对尹兆坚议员的动议及毛孟静议员的修订动议。多谢主席。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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