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九题:推动电动车普及化
**************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荣铿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推动电动车普及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每个停车场的(i)泊车位数目,以及(ii)标准、中速及快速的电动车充电器(充电器)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房委会及房协有否计划在辖下停车场(i)安装更多充电器及(ii)把所有现有标准充电器更换为中速或高速充电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市区重建局、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园公司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辖下每个停车场的(i)泊车位数目,以及(ii)标准、中速及快速充电器的数目分别为何;
 
(四)会否向第(三)项所述机构发出指引或提供资助,鼓励它们在辖下停车场安装更多充电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会否在新订的油站用地租契中加入条款或采取其他措施,使油公司在油站加设快速充电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现时有不少高楼龄私人楼宇的停车场因供电能力及其他基础设施条件不足,以致难以安装中速充电器,窒碍车主转用电动车,政府会否主动协助这些楼宇的业主组织解决困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过去三年,相关政府部门就私人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举办了的讲座/工作坊的详情,包括(i)日期、(ii)地点、(iii)对象及(iv)参与人数;政府会否就每年举办该等活动的数目订定目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八)会否和18个区议会合作,进行更多关于电动车普及化的宣传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荣铿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公共屋邨及商场的停车场的车位及电动车充电器的数目表列于附件一。
 
(二)为配合政府进一步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的措施,房委会会按需求及在技术可行情况下,逐步在现有停车场增设电动车辆中速充电设施。房协计划在二○二○年内新增的充电器数目表列于附件二。
 
(三)及(四)现时医院管理局、市区重建局、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园公司及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辖下停车场的车位及电动车充电器的数目表列于附件三。

  政府自二○一○年起已陆续向不同机构及组织(当中包括医院管理局、市区重建局、香港机场管理局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阐释政府有关推动使用电动车的政策及措施,并致函鼓励它们在辖下停车场安装更多电动车充电设施。另外,政府亦发出有关安装电动车充电器的指引,供有意在其辖下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器的机构参考。

(五)除需要克服消防和气体安全问题外,本港加油站一般都空间较狭小,加设快速充电器的潜力不高,车辆轮候充电亦会对附近交通造成影响,所以一般都不是适合地点。但因为快速充电器可以在15至30分钟内提供电量让电动私家车行驶50至100公里,我们正寻找其他合适地点试验设立电动私家车的公共快速充电站。若快速充电站试验成功,我们会探讨把快速充电站扩展至全港各区的可行性。

(六)鉴于在现有私人楼宇的停车场内安装充电设施有一定限制,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二○一一年设立了一支专责队伍和服务热线,提供资讯及技术支援。两间电力公司现时已为电动车车主提供技术意见及为其居所的车位接驳电源的服务。电力公司亦向政府表示,若现有私人楼宇要求额外电力以满足电动车充电需要,他们会尽力安排。此外,近年亦有数间私人公司向电动车车主、屋苑或商业机构提供一条龙的安装及充电服务,除为车主在其车位安装充电设施,亦在其屋苑以外的其他特定地点提供充电服务。据我们所知,这些公司目前已经为超过34个屋苑安装了充电设施。
 
  环保署会继续加强与大厦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立案法团的沟通、宣传及教育工作和提供技术协助,以便他/它们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七)及(八)环保署通过举行讲座及工作坊等呼吁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人员支持在其楼宇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我们在过去三年就电动车的充电设施举办了四场讲座及工作坊,向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人员推广转用电动车的好处及鼓励于现有私人楼宇停车场装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有关日期、地点、对象及参与人数已表列于附件四。环保署亦正筹备在今年继续在不同地区举办同类讲座及工作坊。

  若个别区议会有兴趣举办相关推广教育工作,环保署乐意与其合作共同进行上述的推广工作。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1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