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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间装修工程承办商违规于晚上及假日进行装修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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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间装修工程承办商于晚间及假日违规使用机动设备进行装修工程,分别于五月二十日及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13,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去年十二月跟进热心市民提供的影片,确认中环摆花街一幢住宅大厦地铺的装修工程承办商「永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假日使用电动手炮进行拆卸工序,发出噪音影响邻近居民。此外,署方在去年十一月于湾仔区进行突击巡查时,亦发现利园商场二期的店铺装修工程承办商「怡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晚上约十时半使用电动磨机进行打磨工序,发出噪音。两间装修工程公司事前均没有获发建筑噪音许可证。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上述两间装修工程承办商。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承办商应尽量安排装修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减少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严格遵守建筑噪音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在施工时只可使用订明的机动设备,并采取各可行的噪音缓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设围板、隔音屏障等,否则即属违法。任何人违反《噪音管制条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元。
 
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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