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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答问内容(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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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区诺轩议员。
 
区诺轩议员:林太,早晨。曾经自诩不用中联办拉票的你,终于在北边韩正、西边王志民下命令,《逃犯条例》再「没弯转」,前面这群商界议员敢怒不敢言。我请你不要为了打击政敌危言耸听,说甚么外国势力介入,掩盖中联办介入的丑恶、《逃犯条例》的祸害。中联办王志民很喜欢的沈旭晖,在评论「占中」时都说过,我们都不是「特首条虫」;西方国家根本不会轻易介入,而其实中共却是因为所谓你所说的西方国家介入指控,变得事情「没弯转」,情况无法软化。我想问,这么多国内的中资机构和富二代在香港存放资产、购物业,通过条例,他们一定撤资,股市一定跌,楼市一定「冧」。你有否想过《逃犯条例》通过对香港经济将会带来多大的伤害?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首先,我真是第一次听区议员对于内地的企业和富二代这么关心。不过无论如何,说到中联办拉票这事,我们由二月中启动这工作,我多次强调这是由我们主动看到香港有这个实际需要、制度有这个漏洞、法律有这个空白而做。大家留意到事态发展,到现在已是三个多月,直至近日发生了甚么事?就是有部分议员持双重标准─如果中央说两句话,就是干预、是破坏「一国两制」;部分议员去到很远的地方,邀请外国介入却好像理所当然,甚至教外国官员怎样「对待」我,要用甚么方法,公开信、致电,以阻止行政长官做一些事,这些又视之为好像很正常。我在此呼吁各位议员尽量言行一致。中央对于今次我们修改法例的支持,是很理所当然,因为中央一定希望香港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希望香港是一个有法治的地方、希望香港可以配合到全世界,当然包括内地、澳门、台湾联合打击严重罪行。我听不到、看不到甚么胡乱评论香港的工作。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泳舜议员。

郑泳舜议员:行政长官,香港最近录得三宗市民感染大型戊型肝炎个案,令很多市民很担心,而另一方面,很多市民向我们反映在他们居所附近见到很多老鼠。有很多专家亦建议不要直接接触老鼠,以免过程透过传染而感染病。行政长官,政府这数天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城清洁运动,政务司司长亦说过过街老鼠一只都不放过。我们觉得这个态度是好的,但实际是可以怎样做?我自己初步了解过,现在未有增加额外资源,亦没人手去做,只是透过内部调配,即变相是不断叫前线清洁工做多点、清洁多点,这是非常不理想的。想问特首,会否增加额外资源?有没有行政纲领及成效指标?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郑议员提出的问题,亦是我们很关注的问题,因为公共卫生、城市的整洁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近日─其实都不是近日,都有一段时间─鼠患、老鼠横行,我们都是非常担心,所以现在是由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统筹、整合各有关部门的能力对付。这个专家问题,我昨天亦在内部会议提出,究竟香港有否处理这些鼠患、治鼠的专家,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在其他公共卫生领域一旦有事,我们可以找到专家,以一个比较有权威的方式告诉我们风险或者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在这一方面,大家有甚么专家的意见或者科技的应用,我们都很想知道。对于郑议员提出的人手资源的配合,你完全不需要担心。我在此承诺,为了有效清除鼠患,人手资源不是问题。我相信财政司司长亦不会反对,因为这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需要甚么人手、资源、器具,完全不是问题,我们一定会全面为相关部门配给。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泳舜议员。
 
郑泳舜议员:多谢主席,多谢行政长官。其实很多人都说过香港的后巷、街道曾经很清洁的─就是在沙士后,但是三个月的清洗行动之后会如何?亦再次恳请特首,不要说是三个月,希望可以恒常增加多些资源在各区洗街,特别是清理建筑物废料,以及改善清洁工人的福利。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我同意,这些工作全部都要持之以恒。在政务司司长统筹下,这三个月我们很密切地去进行,我可以向大家说,在这三个月我们吸收了的经验,将会纳入我们恒常的工作里,持之以恒地进行。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梁美芬议员。
 
梁美芬议员:是,主席。香港,特别我们的立法会,很不幸有一些很愚蠢的对手,每一次都是「盲撞」,怎样劝也不听,所以便成功将这个逃犯移交的议题每天都叫美国政府发声,成功把它演变成中美争议中的政治议题。现时我自己本身很想有法案委员会,但我们亦看到政治形势,即法案委员会根本在那种冲突下是做不到的。现时,很多香港人都很担心,如果我们「直上大会」,是否便没时间讨论?很多坊间的意见,包括我们经民联都提过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其中我想追问两点:第一,就是在逃犯移交方面,很多管辖区都会把那些逃犯,特别是自己的永久性居民移交去另一个管辖区时,我们会派观察员,由他拘禁至审判都真的确保是跟随大家认为的司法程序去做,这个并不只是内地的。第二,如果去到一些比较陌生的管辖区时─其实我觉得内地我们反而很熟悉─我认为在第一关,即特首启动程序时是应该要对方确保多些条件才进行启动再交往法院。这两个意见,不知道特首在我们「直上大会」时,会否都可以开放去考虑?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正如梁议员所说,一条由政府提出的法例草案未能够在法案委员会,以一个比较互动的形式与议员商量,不是一个理想做法。有人担心此例一开,以后每条法例都「直上」,这是无可能发生。无论今日谁当特首、谁当司局长,都不会让这事发生,大家请放心。但今次我们看到的事,我听过廖长江议员说,是史无前例、前所未见,我们作了这个很艰难的决定,按着《议事规则》去采取这个行动。回到梁议员所提的,尽管法案委员会在过去六个星期未能开会,我们在会外的互动、谘询、听意见没有停过,而李家超局长一日跑几场去听。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听到一些意见,相信也包括梁议员刚才所说的两个意见,我们会一并─如刚才回答黄国健议员般─整合后一并尽快回应,因为如果它涉及委员会阶段修订,是有时限要早些让议员知道,究竟政府听完后有些甚么地方可以优化这条条例草案。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梁继昌议员。
 
梁继昌议员:特首,在这个《逃犯条例》中,你们set了一条死线,就是在七月之前要通过这条法例。我们立法会这个草案委员会未能有一个寸进,其实责任是在于政府。我看不到我们在这个立法历史里,有很多条条例是如此富争议性,但富争议性之余,你又要set一个死线给我们立法会。台湾陆委会已经跟我们说得很清楚,即使这条条例草案通过,他都不会要求引渡这一位疑犯去台湾,那为甚么还要在现在要迫我们set一条死线呢,特首?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 第一,我们并没有所谓定一个死线在七月之前,但如果我们要达致修订条例两个目的其中之一,即是处理台湾涉嫌谋杀另外一个香港人的个案,它是有一个你所说的死线,就是说现在估计是十月左右,涉案人将会被释放,届时如果没有法律基础移交,特区政府是没有任何能力拘留他,逃之夭夭的情况便会出现。台湾的问题,我们都回答了很多次,我们必须要先有一个法律基础、有一套制度,好像刚才梁美芬议员所说,究竟在这个个案移交,你要求甚么、对方要求甚么,是要双方坐下来商议,看看可否成功游说对方,而对方明白究竟个案移交是怎样进行后,从而按着大家共同的目标,即是要彰显公义,将这个疑犯绳之于法。至于你说整个过程是赶、迫,事实上,由二月十五日开始谘询保安事务委员会,我们在社会聆听声音,一直到四月三日在本会首读和二读,我们内部计算过时间,我们有足够时间完成,不单法案委员会可以开多些会,可以开公听会,然后回来大会作讨论,大概的时数并不会少于去年同样是这个时候处理「一地两检」法案的时数。当然,你说将它拉长,同是一百小时,可以拉长两年做,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做,就看大家有否这个决心,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尽快为达致目标而做完这件事。是甚么人令我们失去了六星期时间?今天再跟我说我们迫得大家很紧,我都要话说回头,就是我们的计划里有很多时间失去了。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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