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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商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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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何启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收到投诉,指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早前拒絶与在其辖下商场经营中医美容业务长达三年的商户续约,理由是中医美容不属该店铺指定经营行业(即「美容服务及化妆品」)的业务范畴。关于房委会管理辖下商场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房委会按什么准则订定(i)辖下商场的资产优化计划及(ii)租户行业组合;房委会透过什么程序判断有关商户经营的是美容服务及化妆品业务还是中医诊所;
 
(二)房委会有否定期就辖下商场租户的行业组合进行检讨,以期租户的行业组合与时并进,并吸引新兴行业的商户进驻;如有,上次检讨的年份及内容为何;
 
(三)现时有否机制让不获续约的商户提出陈述或上诉;如有,程序为何,以及过去三年有多少宗上诉个案;及
 
(四)鉴于有市民指出,房委会管理辖下商场的手法陈旧和不懂变通,以致租户的行业种类不多及与居民的需求脱节,房委会有何改善措施?
 
答覆:
 
主席:
 
  就何启明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拟定辖下商场的商铺行业种类时,会以照顾居民的日常基本需要为首要原则,加上考虑屋邨及商场的规模、技术可行性以及屋邨周边的环境状况。例如,房委会会考虑邻近商场及零售设施的供应等因素,再配合市场趋势,务求提供均衡和多元化的商品及服务选择给居民。一般而言,房委会会根据商铺的面积及设备,先安排餐饮行业,以及其他提供居民日常所需的行业,如超级市场、便利店、家庭用品店、饼店、医务诊所等。若商场规模较大,则会考虑引入如药房、理发店、洗衣店等其他不同类型的商铺。
 
  房委会一直为辖下商场的零售设施进行各项改善措施,包括重订行业组合、更改用途、采取积极及灵活的市场推广及租赁策略等。自二○一一年起,房委会每年制订五年向前推展计划,因应不同因素及情况的变化,包括商业设施的位置、周边环境、租赁情况、屋邨人口等,选定适当项目作详细研究,为房委会辖下的零售和停车场设施进行资产优化工作。至今,房委会已在计划下完成多项工作,包括翻新商场、重订行业组合、增加商铺、更改用途等,透过资产优化工作,改善及提升设施的商业潜力。
 
  房委会亦顺应市场趋势,采取灵活的市场推广及租赁策略,并积极发掘新渠道,为屋邨居民和社区提供更多购物选择和多元化服务。例如,房委会在一些屋邨增设了流动银行、流动中医和物理治疗服务,以及为网上购物派递服务而增设包裹储物柜等。
 
  房委会会按规划的行业透过招标安排出租商铺,并与中标的商户签订租约。租约条款订明租户必须经营所规划的指定行业。现时,房委会辖下零售设施的行业类别包括「美容服务及化妆品」和「中医诊所」。前者为提供美容及售卖化妆品的服务,后者则由注册中医提供诊症及治疗服务,两种行业截然不同。
 
  一般而言,房委会与中标商户签订租约时,会安排职员与商户会面,重申有关商业单位在招标时订定的行业,确保商户明白租约准许经营的行业。房委会会透过日常巡查,监察租户有否违反租约规定的情况。如发现租户有违规情况,例如在商铺内从事非租约上指定的行业,房委会会促请该租户纠正有关违规事项。如违规情况持续,房委会会考虑终止有关租约,或于租约届满时,不再与有关租户续订租约。
 
  房委会与商户签定的租约,并没有保证租户于租赁期满后可选择续约的条款。至于在租约期内被终止租约,《房屋条例》第20(1)条规定,租户有权在迁出通知书发出日期后起计15天内书面向房委会的上诉委员会(房屋)提出上述。上诉委员会(房屋)会就有关上诉安排聆讯并作出裁决。
 
  根据纪录,在过往三年内因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租约的个案共有八宗,其中两宗曾提出上诉。因违反租约条款不获续约的个案则有四宗。
 
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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