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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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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有立法会议员提到希望可以和政府及建制派有一个三方会谈,政府的取态是怎样?如果是会去做的话,会由谁代表去做?以及有议员酝酿看看会否绕过法案委员会,将法案直接提交上大会审议,政府的取态又是怎样?
 
政务司司长:首先在所谓的三方会议上,问题的症结是立法会内部程序的争拗,大家在内部程序方面议员间有不同的意见、有分歧。这个程序是立法会、立法机关里的程序问题,行政机关是不适宜、亦不应该介入及干预立法机关内部程序的操作问题,一定要透过立法会内部去解决,所以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你问我们会否绕过立法会的审议工作,直上大会,这是我们在这一两天所听到的坊间意见,一定要视乎内务委员会它如何处理这件事,因为是要有立法会内部程序要通过的。我了解今晚石礼谦议员会去信内务委员会,向内委会寻求指示及如何处理,一切要视乎内务委员会如何处理这件事,然后政府全盘再评估情况,所以这阶段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要处理的问题。
 
记者:其实现时立法会的争议有两派议员,他们对于政治的争议,政府不带头去做一些政治协商,反而将个「波」交给立法会是否适当?早前,其实可能大概两三年前,政府都曾经与泛民或建制那边坐下来讨论关于商讨一些调动议程的事,为什么这次政府不能带头做一个三方会谈讨论这事,放低争议?
 
政务司司长:首先,你讲的问题症结是(立法会内部)程序问题,是吗?这些程序问题一定要交由立法会处理,因为是内部程序问题,行政机关不能干预立法机关、立法会内部程序问题的操作,希望大家清楚,主理立法会方面的新闻界同事都很清楚,所以这是第一件事,这是很清晰的。第二,我们是否不愿意沟通──绝对不是。我刚才说得很清楚,我们的「门」是打开的。我今日站在此是代表特区政府,希望能够和大家多些沟通。任何政党、议员也好,如果想与政府加强沟通,为修订条例草案沟通的话,我是乐意见他们的。但大家要清楚,我们在说的目标是希望能够开展审议,当然我们亦会在审议过程中沟通。保安局及律政司同事准备了很多资料可以与大家分析、解释,所以没有了这个审议平台其实是很可惜的,十分可惜。所以,我一再呼吁,真的希望能够大家处理好程序问题,可以早些展开整个审议工作。
 
记者:司长,其实很多议员,他们都觉得已经相当清楚条文,尤其是民主派,他们要求你撤回,即是有没有这个可能性,你们会否主动或者交出些修订,而不是再拖?另外一事就是建制派,他们亦有提及,廖长江今天被问到为何,因为台湾陆委会已经说明,就算你们修了例,它都不会引渡陈同佳,那么为何还有迫切性?他叫我们问政府。其实你们可否解释一下,为何不能够分开处理,尤其是当陈同佳案已经发展到这个情况?
 
政务司司长:首先,我要一再重申,我们整个修订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处理两个现实的问题:第一,是台湾案件的问题;第二,就是我们在法律制度里有一个空隙,我们要完善机制,两个目的要并驾齐驱处理,所以不能够分割去看问题。大家要明白,政府的立场已经很清晰,局长已经解说了多次,我们真的希望能够完善整个机制,同时可以处理好台湾的特别个案,这是一个很主要的目的。
 
记者:其实政府会否主动约见泛民去沟通?第二就是政府一直说要加强解说,那么你觉得直上大会是否一个好的解说平台?第三,其实处理台湾杀人案,七月前通过这条bill是否很渺茫?政府会否考虑可能先剔除台湾的地理限制,用回现在立法会用附属法例的形式去通过这条条例草案?
 
政务司司长:我刚才说了我们的「双目标」,很清楚了,就是说处理台湾,同时要一并完善我们的机制,这立场很清晰,我们要做的。第二,你说我们是否不想见泛民?绝对不是的。我刚才说得很清楚,任何政党如果为本身修订法例的问题,而非程序问题,想要和政府沟通,我们是乐意会见他们的,绝对乐意见他们的。但大家要明白,我们的出发点都是我们真的要有个法律基础,才可以处理到台湾个案及完善现在那个法律机制、条例不足的地方,就是这样。
 
记者:你刚才不断强调,说今次的症结是立法会程序的问题。你刚才不断强调是立法会程序争议问题,但是今早连涂谨申都已经说了,他是要求政府牵头做三方会谈。如果政府对于他的身分是有疑虑的话,他是可以不出席这个会议,为什么你还说这个是立法会的问题,而你们不干预,你觉得是否政府现在把立法会「摆上枱」?现在连建制派都希望可以讨论和商议,现在不是在说他们来找政府而政府关上门,而是要求政府去牵头做这件事,为什么政府都是拒绝做这事?以及你是否觉得建制派今早都是用了十几秒就已经结束了会议,其实你会否觉得建制派他们都不太想再帮政府去挡这一关?
 
政务司司长:我不会评论你所说的评论或可以说是看法。事实就是一个议会就会议的主席之争的问题,一定是一个程序问题,所以现在石礼谦议员要求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给予一个指示,这是重要的一步,大家一定要静心等候下一步怎样走。至于你所说的三方沟通,问政府是否不想妥协?自始至今,我们觉得这条条例草案是有需要去处理的。同时,律政司、保安局准备了大量资料,其实准备和立法会议员他们很深入交流,去澄清、去释除他们的疑虑等等,我们做了很多准备工夫,我们准备就绪,问题是审议平台仍无法展开。政府立场很清楚,我们是有需要才立法、才修例。建制派立场亦很清楚。大家都知道很多人支持政府修订条例的立场,所以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我们会密切留意事态的发展。最终我们觉得要处理的问题是我刚才说要完善移交逃犯机制;另外就是台湾案件要怎样处理。
 
记者:……政府无论如何都会继续前推这个修例?是否政府认为这个是defend政府的credibility和authority的一役?第二是政府一直拒绝separate处理台湾,是否因为害怕违反了北京版本的一个中国原则而触怒北京?第三是政府会否划一条死线给立法会,即是到什么时候做不到,可能便会绕过bill com直上大会?
 
政务司司长:正如李家超局长之前说,我们有一个时限性处理这件事。时限性的意思就是现在这个疑犯正在香港就其他罪行服刑,但最早在十月左右他便会被释放,届时他会是自由身。所以怎样都好,在十月前一定要有一个很清晰的机制。但立法会将会在七月左右开始休会,相信大家明白整件事的时限性,我相信不言而喻,你们都很清楚。最后两条问题,谢谢。
 
记者:司长,想问其实现时七月即是代表七月的限期死线依然存在的,是吗?第二,是否会短期内会见泛民,如果不是三方?最后,其实现时建制和泛民都自认自己的委员会是有合法性,是合宪的,其实不存在程序问题,重返内会是否其实只是将这个问题继续放回程序上,永远都解决不到?
 
政务司司长:所以,大家要互谅互让去客观处理问题。你都提及是立法会程序问题,现在是有关会议的主席的争议,那么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如何介入?政府不应该介入立法会内部程序的问题。你都说得很清楚,是程序问题。既然是程序问题,是否应该由立法会处理程序问题?现时石礼谦议员请求内会主席给予指示,大家要静心看发展是如何。但是我想一再强调,条例本身真的很多细节,当中的确相当复杂,不是一般人容易即时能理解,所以我们一定要有更多沟通,多做一些解说的工作,所以这一方面我们一定会积极做、团队去做。
 
记者:林太和你们两位最新的民望支持率净值都跌至新低,你认为和修例有没有关系?即是否仍然觉得政府做得很好,没有任何事,即施政或管治上,有没有任何事需要检讨?
 
政务司司长:我们做事都是为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去做事,不是为个人荣辱。我们团队一定会努力做好工作,我们绝对会继续努力。局长、司长、各位同事,特别是李局长,过去一段日子,亦真是不辞劳苦去做解说工作、沟通工作。我们会继续这个工作,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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