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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九周年研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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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五月十一日)上午在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九周年研讨会致辞全文:

李宗德主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席)、张勇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陈冬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王振民教授(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各常委、各位嘉宾:

  大家好!今天我很高兴跟大家一起出席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基本法》推广资助计划支持的研讨会。今年是国家成立七十周年,明年就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在这个时候我们聚首,总结和前瞻香港实施《基本法》的发展,特别有意义。

《基本法》与「一国两制」

  《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重要的宪制性文件,奠定了特区实行的制度。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也就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透过《基本法》得以全面实施。

  「一国两制」是国家为了实现和平统一和领土完整,解决台湾、香港、澳门的问题而提出的构想。一九八二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一九八五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了长达四至五年的草拟,以及在香港各阶层进行广泛和全面的谘询,全国人大在一九九○年四月四日通过颁布《基本法》,正式将「一国两制」的构想透过法律实现出来。

  回顾过去,我们看到自回归以来接近二十二年,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虽然经历不少变迁、起跌,但总体而言,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在「一国两制」下继续发挥我们「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独特优势。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对特区有全面管治权,同时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保留了回归前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国」之下,香港透过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社会、经济和民生各领域寻求更大的发展和增长空间;在「两制」之上,香港回归后仍然是世界公认、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香港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基本法》之下得到充分保障,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成功落实。

  「一国两制」要实践得好,我们必须做好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包括(一)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二)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三)发挥国家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特区自身竞争力。这三个有机结合,并非单靠背诵或研究「硬绷绷」的法律条文可以领会,必须透过具体实践体现出来。

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国两制」的关系

  香港在国家过去四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一国」之利、「两制」之便的优势,未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就是进一步推动「一国两制」的新实践。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大发展战略,目标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透过政策突破,推动大湾区经济协同发展,发挥三地互补的优势,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一国两制」,既是大湾区发展的挑战,但更重要的,是为大湾区发展带来机遇。

  「一国两制」设计的原来目的,并非要为香港与内地合作发展制造障碍,但一个国家内,包含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甚至文化、习惯和用语也有不同,无可避免的在人员流通、资金流通、货物流通和信息流通等各方面带来挑战。粤港澳三地要进一步协同发展,就必须有决心创新,用内地的说法是「解放思想」,或者我们説的「跳出框框」,讲得国际化一些就是"Think Out of the Box",在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下,一同寻求创新,克服种种挑战。

  但是,克服挑战,突破创新并不代表要削弱「一国两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阐述的六大发展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一国两制」,「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把国家所需和港澳所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促进粤港澳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巩固「一国两制」的固有优势

  香港作为整个大湾区最市场化和最国际化的城市,法治制度完善,在大湾区发展中可以发挥的独特作用,是无容置疑的。巩固「一国两制」,让香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是粤港澳大湾区迈向国际、协助贡献国家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重要基础。

  以香港的法律专业服务作为例子。大家都知道,香港实行普通法制度,有公认完善的法治制度和司法独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不是要把两地法律制度的差异模糊化;反而,《规划纲要》提出香港要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香港就要把握机会,好好利用我们在处理仲裁和争议解决的丰富经验,一方面担当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战略门户,另一方面,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特区政府在今年一月,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除了加强香港与内地的民商事法律合作外,也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让我再以金融服务发展为例子。香港与内地使用不同的货币,拥有各自独立运作的金融系统。香港是世界公认的顶尖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排名第三,亚洲排名第一,除了与全球各大商贸中心有便捷的联系,同时拥有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制度。香港亦拥有世界第五大证券市场,以首次上市集资金额计,包括去年在内,香港股市过去十年有六年排名全球第一。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有70家在香港经营业务,保险和债券市场也在不断壮大。

  《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建设为国际金融枢纽,支持大湾区内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在融资、上市集资、发债、绿色金融等方面,为整个大湾区的企业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融资和谘询等服务。这些都是巩固香港既有优势的例子。

「一国两制」下的政策突破

  因此,要成功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大家要思考的课题是,如何在坚持「一国两制」大原则的同时,消除一些可以消除的发展障碍,促进生产要素的便捷流通。这样说好像是不可能的任务,但事实上,无论在人流、物流、资金流等方面,的确有很多想像和突破的空间,目前亦已经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例如在物流方面,香港与内地海关合作推出的「跨境一锁计划」,就是在维持三个单独关税区的前提下,简化清关手续和加快货物转运。两地海关透过应用同一把电子锁及全球定位系统设备,监控货物的运输过程,从外地经空路到香港,再经陆路转运内地,或者是从内地经陆路到香港,再经空路转运外地的货物,可减少在粤港两地进出境时,被重复检查的机会,但又无损两地海关各自拥有的权力。「跨境一锁计划」在广东省内的清关点数目已由去年的三十二个增加至超过五十个,范围涵盖八个大湾区内地城市。我相信在短期内这个计划就可以实现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全覆盖。

  资金流方面,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去年公布,香港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可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直接申请项目经费,实现「科研资金过河」的新政策措施。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从商会、专业界别以至一般市民都收到不少意见,在维持「两制」的前提下加强两地的互联互通,是特区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总结

  回归以来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国两制」是最适合香港,也是对国家、对香港最有利的制度,《基本法》确保了这一套制度有效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不但不会破坏这套制度,反而令「一国两制」得以进一步升华发展。

  国家领导人已多次重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必定会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大湾区的发展并不会像有些人担忧会导致「两制」界限模糊,也不会导致香港的单独关税地位「弱化」,更不会令香港被内地「同化」,反而,内地的未来发展会更多的在机制和规则上与香港接轨。

  粤港澳大湾区要发展好,就必须要把「一国两制」实践好。全面、准确、灵活地把「一国两制」实践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才会成功,达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发展。我们深信推进大湾区建设,将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内涵,有利于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有利于保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

  谢谢大家。
 
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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