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议员石礼谦声明(只有中文)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议员石礼谦指示立法会秘书处今日(五月十日)作出以下严正声明:
   
  继本人于五月六日发出的声明后,本人留意到,有议员声称以《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身份向全体法案委员会委员发出文件,并声称于明天(五月十一日)举行法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人澄清,根据由内务委员会提供的指引,本人获授权决定上述法案委员会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并在会议上主持主席选举,直至选出主席为止。本人已指示秘书处将原定于二○一九年五月六日下午四时三十分举行的法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改于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时,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届时才会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
 
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3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