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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回应欧洲联盟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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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欧洲联盟委员会及欧洲联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有关香港的报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八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作以下回应: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

  「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区政府十分重视,亦必定全力维护。」

  「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基本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港独』的主张公然违反《基本法》,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有违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列明的宪制与法律基础。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或法庭案例都已清楚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

  「对于报告提及的其他事宜,包括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签证申请个案及广深港高速铁路的『一地两检』安排等,特区政府强调,我们一直严格按照『一国两制』、《基本法》及香港法律处理香港事务。」

  「在环境保护方面,特区政府一直推行全面措施减少不同空气污染源包括发电厂、船舶及车辆的排放,以改善空气质素。例如,除了报告引述的与车辆相关的措施外,我们已禁止兴建新的燃煤发电厂及要求发电厂安装减排装置和增加使用天然气以减少排放。自二○一三年至今,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已下降超过三成。」

  「特区政府重申,外国机构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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