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旅客走私地龟被判入狱(附图)
****************
  一名旅客因走私日本地龟,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七日)被判处监禁。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四十三岁男旅客从日本东京出发,于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抵达本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发现60只日本地龟。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他于今年五月三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二十一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及考虑其家庭状况而扣减刑期后今日判被告即时监禁十二个月。
 
  日本地龟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条例》的罚则已于去年五月一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1分
即日新闻  

图片

一名旅客因走私日本地龟,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今日(五月七日)被判处监禁。图示其中一只在其行李内发现的日本地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