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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谈《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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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四月三十日)在《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后,在立法会大楼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我今天感到极度失望及极度遗憾,因为(立法会)法案委员会经过两小时开会讨论之后,连进入选举主席或者副主席的程序仍未展开。第一次会议到现在差不多两星期,法案委员会是一个最适合(平台)去讨论我们提交的草案,有什么地方大家可以交流意见,甚至有些意见是提出另外处理的方案,都应该一一在法案委员会由我们的政府团队,特别是包括律政司的一些法律专家,跟大家解释我们的立法目的及不同建议背后的法律考虑。
 
  我希望法案委员会可以尽快展开(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令大家可以很务实地在移交逃犯方面的一些不同考虑交流意见,我们亦相信这是立法会的功能,对于政府提交的草案进行审议,甚至如果有一些修改的地方,不同意的意见可以去提出一些修订的方案。
 
  另外一点我们已知道时间的确是紧迫的,有关的疑犯最早可在十月释放,现在距离(立法会)休会的时间大概是两个半月左右,在法案委员会讨论也需要一些时间,之后我们还要交全体委员会,甚至最后去大会辩论及讨论,这也需要时间。
 
  如果我们在立法会休会之前也处理不了有关的草案建议,我们就没有法律基础,第一,去处理台湾杀人案,亦没有法律基础去处理因为台湾杀人案所明确说明有很多类似的严重案件,我们也无法处理这个漏洞,即是说如果他日、几个月后有第二宗类似的严重案件发生,又或者再过几个月后有第三宗类似的严重案件发生,我们也是没有方法处理,希望大家都是以务实的态度去认真讨论和处理这个现实的问题,而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是一个最佳的地方去处理这些问题。
   
  另外,我希望大家回归我们最原本,为何有逃犯移交这个安排。这是联合国大家共同认为在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罪行的一个共同责任。所保障的都是广大市民的安全,因为我们所说的都是犯了罪行的一些人士,而我们没有法律去处理这些犯罪人士,导致他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这对于社会每一个人都是不好的,对于社会的整体治安都是不好的,对于受害人,他本身的利益更加是相违背的。我希望大家可以务实地处理政府现在提交的方案,在法案委员会尽快开会讨论。
 
记者:按照目前的进度,政府现时是否还是预期七月休会之前可以通过,不论在草案委员会可获通过,还是在七月仍然有可能在大会上获得通过?有没有这个可能?
 
保安局局长:我们觉得是有可能的,当然我们会努力争取时间,所以我恳请立法会议员尽快在法案委员会展开审议工作,当然我们会尽力解答所有议员提出的问题,大家商讨之后,我觉得可务实地去处理大家共同希望解决的一些犯了严重罪行而要面对应有的法律制裁这件事情。我认为如果大家一起认真地审议,我们的时间是可以在休会之前去处理。当然,时间还是紧迫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希望可以尽快在法案委员会展开审议工作,必须尽量掌握时间。
 
记者:你会否将Bill直接上大会?或者会否在什么时间上觉得别无他选,必须要在七月前通过,就会做到直接交上大会这个行动?
 
保安局局长:我们当然希望今次的草案好像以前的其他草案一样,经过法案委员会充分讨论,大家交换意见之后,按照一般的立法程序,令我们能在立法会七月休会之前通过,令我们处理第一,有关的台湾杀人案,以及有法律基础去处理将来再发生类似台湾杀人案这么严重的第二单或第三单案件。我们会努力,希望法案委员会可以尽快审议有关的草案。我们亦希望大家明白,现时至七月立法会休会,只是余下两个半月左右,所以要经过法案委员会的充分讨论,之后再提交去立法会二读及三读,需要相当充分的时间,所以我们迫切地希望法案委员会可尽快展开审议的工作。
 
记者:其实政府可以接受几大程度的改动?今早特首表示如有意见可在Bills Committee提出。但其实如果能满足,譬如泛民有些方案,看似可以满足该两个条件,而又跟政府现在的法案有很大差别,其实政府可以接受几大程度的修改?
 
保安局局长:当然在法案委员会,大家在交流意见、充分讨论的时候,如果任何意见可以解决该两个目的,亦是可行的话,我们是绝对会考虑。但是法案委员会一日不展开审议工作,这是没有可能做得到,所以我非常恳切希望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可以尽快选出主席,兼且可以进行审议工作。
 
记者:「港人港审」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长:我觉得所有不同方案都应该在法案委员会上大家充分讨论,特别是我们有律政司的法律专家对每一个提出的方案都会解释背后的法律原则,又或者所引伸出来的不同问题,最佳处理方法应该是如何,而我们提出的方案是充分考虑了法律上很多原则,是谨慎及务实地提交我们的修改意见,所以所有有关的任何方案或其他考虑都应该在法案委员会提出,大家可以充分考虑。 

记者:有否后备方案处理陈同佳案?如果没有后备方案,为何不做?
 
保安局局长:休会之前若未能通过(条例草案),的确没有法律基础去处理台湾杀人案的疑犯,所以我认真地希望大家尽快展开法案委员会的讨论。如果法案委员会作出任何的意见,的确可解决到政府希望解决的两个问题和目的,我们绝对希望考虑。大家在法案委员会充分讨论之后,议员亦可作出任何修订,使整个方案在立法会获得通过。我希望大家务实地利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这个适合讨论有关问题(的平台),特别是牵涉很多复杂法律的问题,都应该在这个平台及地方去处理。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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