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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于晚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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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于晚间在沙田沙田头路第24D区体育馆建筑地盘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违反噪音管制规定,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8,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二月接获市民投诉,指沙田头路的建筑地盘于晚间进行工程造成噪音滋扰。环保署经调查后,发现涉嫌违规的建筑地盘虽已获环保署签发建筑噪音许可证(许可证),但没有遵从许可证的条件,于晚上七时后违规使用混凝土搅拌车进行工程,遂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涉案的总承建商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建筑业界应尽量安排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减少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如有关工序需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按照规定,在施工时只可使用许可证上订明的机动设备,并采取各可行的噪音缓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设围板、配置隔音罩、隔音屏障等,尽量减低噪音对附近市民的影响。违反上述噪音管制规定,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环保署已就违规事件与建筑署的项目监督人员及承建商作出跟进,以确保承建商妥善安排工程,并严格遵从噪音管制条例的规定。
 
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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