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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有关今日的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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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今日(四月二十八日)的游行,政府发言人作以下回应: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
   
  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和集会自由等,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而法治及司法独立是香港特区的核心价值。特区政府高度重视,亦必定全力维护。此外,律政司一直恪守宪制责任,以中立、专业和非政治化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检控工作。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处理二○一八年初在台湾发生一宗涉及港人的杀人案,同时堵塞香港整体刑事事宜协作制度的漏洞,包括现时法例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政府提出的《条例草案》是经过全面及审慎的研究,并且能达到以上两个目的。
   
  《条例草案》的建议绝非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法例获得修订后,在有需要时,香港可以同一标准及互相尊重的原则,与未与香港签订长期移交协定的司法管辖区,以个案形式去合作处理双方都认为需要处理的严重刑事案件。修例建议絶不会影响任何现行移交逃犯的长期移交安排的协定。
   
  现行条例之下的人权和程序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要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两审、可就拘押令申请人身保护、有上诉及司法覆核的权利等,在个案方式移交安排下会全部保留。当局对每个个案都会作全面详细的考虑。所有移交的要求会受到行政机关及法庭双重把关。若任何个案不达致法定要求,当局不会移交。
   
  台湾杀人案清楚反映严重罪案随时随地发生,只是谁会是不幸的受害人。因此,我们有必要尽快填补现时制度上的缺陷,而通过《条例草案》后政府便有法律依据,与台湾尽快落实处理相关的刑事司法协助及送交疑犯要求。
   
  政府知道社会对修例建议有不同的看法。立法会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快将就条例草案展开审议。政府期望法案委员会能尽快展开工作。政府会在法案委员会会议上向立法会及公众继续详细解释修例建议,以及交换意见。
 
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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