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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索罟群岛以东拟建造及营运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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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拟准许青山发电有限公司联同香港电灯有限公司于索罟群岛以东水域建造及营运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收站的码头为双泊位设计,可供一艘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的船只(储气船)和一艘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停泊。储气船内的液化天然气再气化后,会经两条独立的海底天然气输气管道输送至龙鼓滩发电厂和南丫发电厂的气体接收站。受工程影响的前滨及海床范围,已载于今日(四月十二日)刊宪的政府公告
 
  拟议工程包括建造一个双泊位码头及相关设施,以及铺设两条分别长约45公里及18公里的海底天然气输气管道以连接码头至龙鼓滩发电厂以及至南丫发电厂。受工程影响的前滨及海床总面积约68.5公顷。拟议工程预计于二○一九年年底展开,于二○二○年或二○二一年竣工。
 
  上述公告连同有关图则已张贴在工程地点附近,并于下述地点/途径供查阅:

*地政总署测绘处(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3楼)(可于该处订购图则);

*离岛民政事务处(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20楼);

*屯门民政事务处屯门民政谘询中心(新界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以及

*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 )政府公告一栏。

  任何人士如认为其拥有在该前滨及海床或其上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可在上述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即于六月十二日或之前,向地政总署署长交付书面反对通知,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0楼。反对通知书须描述反对人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以及声称会受到影响的方式。
 
 
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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